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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文琦没有回家,突然很怕那种一个人的寂静感觉。她随着下班的人流茫然地走着,也不知走了多久,等路灯亮了,才发现夜色已经暗了。

路边的咖啡厅里正放着一首经典的英文歌,

say you, say e

say it for ays

that&039;s the ay it should be

say you, say e

say it together, naturally

i had a drea, i had an aesoe drea

people the park

pyg gae the dark

and hat they pyed

as a asquerade

but fro behd the alls of doubt

a voice as cryg out

她推门走了进去,坐在窗边的桌子上,想起下午碰到的谭海成,仿若回到了那萌动的花季。

谭海成比文琦高两届,文琦刚进高中时,他已经是高三了。他是他们那所高中的理科天才,几乎拿过所有理科竞赛的奖杯。进高中不过一个月,他的名字已经被人无数次提起,由于偏科,文琦一直很头痛理科的,但对于理科好的人却有一种崇拜感,不知什么时候起,她开始暗暗注意那个高高瘦瘦的男生。

她们教室的窗正对着篮球场,她常常趴在二楼的窗上看着他打球,腿长臂长的他很是灵活,漂亮的投篮常常赢得周围一阵喝彩。

第一次正式见到他是在团委的办公室里,文琦作文写得好,在初中时已是小有名气了,进了高中就被语文老师推荐到校报的编委会了。

那天她正和几个师哥师姐讨论那期校报配的插图,听到有人招呼:“谭海成”,一抬头他已经进来了,浅色的牛仔裤,蓝色的t恤,笑着和他们打招呼,很熟络的。

有人给他介绍文琦,他呵呵地笑,露出一口白色的牙齿,“久闻大名,我们学校的小才女,每期都读你的文章。”文琦羞涩地红了脸。

那以后就经常碰到他了,他是校学生会的主席,经常到团委去。一来二去,两个人就熟了起来。他不住校,有时文琦会在回家的路上碰到他,他总是笑着朝她招招手。

后来碰到的次数越来越多,几乎每次文琦一出校门就能看到他,一脚跨在单车上一脚支在地上,笑着说“一起走吧?”

每次她都想若无其事地说“好啊。”但偏偏每次自己都很不争气地红了脸。

一路上两人会聊些学校的趣事,说说自己的老师,有时文琦会带点崇拜地问他怎么理科学得那么好?他则不以为意地说“就和你文章写得好一样,只是某方面一种特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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