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钱玫打消了拿下分发糖块水果的任务,而只接下分瓜子花生这个任务的原因。
……
一斤普通的苹果,大概有四五个。而,天源路批发市场的苹果,虽是人尽皆知的红富士牌子,却是优中选优的精品,每个苹果都又红又大,一斤就两个多一点。因此,两箱总共100斤苹果,加上10位老师,总共70个人,每个人分到两个苹果,箱子里也就剩下5个苹果。
血橙个头和苹果差不多,却因为果肉饱满,有着丰富的水分,就重量来说,一斤竟然只有一个多一点,因此,两个人分一个血橙。
桔子不仅价钱便宜,个头也比苹果和血橙小一些,一斤约摸有六到八个,在买了两箱,总共100斤的情况下,每个人竟然能分到10个。之后,箱子里还剩下20多个。
香蕉就有些尴尬了,个头大,分量重,又因为是亚热带地区的特产,千里迢迢地运过来,原本价格就不便宜,再加上,大冷的天,香蕉也不是什么时令水果,两相结合,那价格就蹭蹭地往上涨。
倘若,这次采购钱玫没有临时掺上一脚的话,那么,林初夏绝不会掏钱买下这种水果的。当然,这并不代表她不喜欢吃香蕉。尤其,在苹果和香蕉这两种水果中选择的时候,她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香蕉而放弃苹果。
只因,香蕉剥了皮,就能吃,肉质软糯,咀嚼起来不费劲。苹果却必需洗干净,再削皮,那说好听些是爽脆,说难听些是硬梆梆的口感,稍微不注意,就会磕碰到牙齿,然后呢?淡黄色的果肉上面,就会出现血丝……
扯远了。
说回钱玫,她和林初夏的喜好截然相反。她喜欢苹果,讨厌香蕉,那么,她为什么会临时建议采购香蕉呢?
原因很简单——孙云刚这位竹马喜欢!
当时,钱玫只顾着给林初夏添堵,一时疏忽了,也没注意个数的问题,于是,现在,就变成了四个人才能分一根香蕉。
不过,都是学生,又是第一次开联欢会,出点无伤大雅的小问题,也没什么的。再加上,林初夏也不觉得和大家一起分享水果这件事,有什么不妥的。从某方面来说,还能更进一步锻炼班内众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学霸学神们的交际能力。
比如说,有喜欢香蕉的,就当然有不喜欢的。那么,哪怕,平日里很少闲聊八卦家常,关系并不那么亲近的邻桌男生或女生们,是否就能不再顾及所谓的“三八线”之类的性别界限,而拿自己不喜欢,对方却很喜欢的苹果或血橙来做交换?
因此,别说林初夏了,就连被孙云刚叫去搬东西的一众男生,包括那些认识钱玫的家属院子弟,从其它人那儿知道这件事后,也都没有一个人觉得有什么不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