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斯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手里握着一根香(注意,不是玫瑰花哦~),嘴角带着迷死人的吟吟笑意,他说,傻女人你又在犯傻了吧?
我忍不住含泪笑了“才没有呢!你看,太上老君听到我的呼唤了,上次我让他给我弄一个帅哥,结果就碰到你,现在,我祈求你快点回到我身边,你真的回来了。”
“白痴!”他霸道地将我拥入怀中,他的怀中有一种特殊的味道,很温暖,是我十七年来从来没有感觉到的,我假装生气地捶打着他的胸口,“你真的很坏啊!你骗我!”
“呵呵,我不是回来了么?你的家务活我还没干完,我怎么可以临阵脱逃呢?临阵脱逃了将来我还怎么在社会上立足呢?”他居然拿这句话来搪塞哦,呵呵。
他郑重其事地将一个向着白钻闪闪发亮的戒指戴在了我的无名指上,说“嫁给我吧!我喜欢我!艾斯还喜欢上官亚小!”
我野蛮的抢过戒指,不要白不要。
“六年后吧!到那个时候我就23岁了,不然我诬告你欺负未成年女性。”
哈哈哈,黑夜中弥漫着幸福的味道,缭绕在我俩的身旁,我可以清清楚楚地感受到,这种感觉是那么的真实!
太上老君!您真的显灵了!
叶毅鹏显然是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不过他又没办法离开。
好在他还算是个比较耐心的人。
女人不坏,男人不爱。
宋小懿同学一直坚信着这个真理,自从某年某月某日某部韩剧《我的野蛮女友》横空出世之后,传统女人的天下已被改朝换代,跆拳道、降男十八掌……一个个招式变化万千,其利害之处可与当年灭绝老尼旗鼓相当,惹得某些无辜的某男叫苦连天,恨不得将这部片子的导演给生吞活剥咽下!
“快说,你的作业本上怎么会有指甲油的味道?是谁的?快说!不然的话……哼哼!”宋小懿双手叉腰,一点儿也不顾及自身的矜持形象,明目张胆地指着一本沾了点指甲油的作业本本唾沫横飞地指着东方铭大叫着。
东方铭浑身颤抖个半死,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许久,才断断续续地说“我们……我们还是分手吧,那个指甲油……那个是我妈的,她有涂指甲油的习惯,不是我女友的。”在忍受了做她九九八十一天零八秒之后,捏紧拳头,还是决定结束他作为她的男友生涯。尽管在当初,初次到她的时候,是在一家人群熙攘的大超市,当时,东方铭正在全神贯注瞅着架子上的食品,一点儿也没有注意到自己口袋里的小包包早已被挖了口子,钱包被偷了……
是宋小懿帮忙抓住的小偷,东方铭发现自己钱包丢了之后,急急忙忙以嫦娥7号飞天速度感到了案发现场。
案发现场的情形令他目瞪口呆,不是一般的雷人……
身着一身超短裙的宋小懿硬是用一只脚狠狠按在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小青年肚皮上,小青年乖乖地将钱包教出来,一边又是痛苦又是后悔“我真他妈的不长眼,居然没看出你这小丫头会佛身无影脚!”
这时候,一个奇怪的声音响起来,不是特别大,但却将躺在地上跪地求饶的小青年给活活熏晕了过去——原来,是她忍不住放了个屁!
宋小懿将钱包交到东方铭手上的那一刻起,宋小懿这个名字就住进了东方铭的心里,东方铭是传统的东方男性,成熟而迷人,是某高校的高材生,而宋小懿同学则是那种六十分万岁,六十一分浪费徘徊在及格线和应试教育边缘的苟延残喘者,东方铭微微的笑,如午后的旭日阳光,弥漫着明媚的忧伤,他伸出一只手,给了她一个梦境,他说“我喜欢上你了,我们,交往吧!”
宋小懿被突如其来的幸福从天而降而兴奋得好几天都睡不着觉,所谓的好人有好报,大概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她知道,东方铭喜欢她的野蛮,当今社会乃是野蛮女的天下,她宋小懿自然是野蛮女友中的极品,从七岁那年进的武术学院算起,现在已经学了十年了。
高手的水平不是盖的!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纳兰公子的话还真是叫人无处不悲伤啊!听到东方铭竟然对她说出要分手的话,她就感觉这个世界五雷轰顶了!
“宋小懿,真的很对不起,我们也许从来就不合适!”顿了顿,东方铭终于说出了憋在心上老久的话来,“我无法忍受你那神秘兮兮怪模样,你总是那么主义,我决定要离开你,找个温柔点的女友,我的心脏再也承受不了你的河东狮吼了,你让我不寒而栗。”
说完,就大步大步走过去,挽起一个皮肤白皙的女孩走了。
失恋的人是不是都要伤心难耐,痛饮一番?
宋小懿拖着无比疲惫的身体,拉着舍友,来到蓝色星空高级餐厅,想要来个不醉不休!
“小懿啊,你别这样,有句话说得好,天涯何处无芳草,你又何必这样糟蹋自己呢?”柳路遥见她举起了酒杯就要一饮而尽,赶忙劝说。
“你们别管我……”她使劲睁开眼睛,这是第四杯了,“我不是因为他离开我才难受的,我难受的是自己居然那么没品位,本小姐聪明伶俐才高八斗,就他,居然还可以和本小姐交往到九九八十一天,你们说,这气人不气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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