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骥,这次就我们三千人去讨伐三万鲜卑骑兵,怕不怕?”大概三天后,雁门一带,张飞经过这段时间,已经锁定了轲比能部,开始进军。
“这个不如问问子龙?”颜良笑道,随即看向赵云。
“好久没有激烈打上一场,手中长枪早已饥渴难耐!”赵云笑道。
张飞麾下就三千骑兵,毕竟安北将军主要面对的就是胡人。对面那些胡人几乎没有步卒,所以没必要安排步兵。反而是镇北将军吕布麾下,安排了两千步卒。
平时这三千人都是小股出去巡逻,有时候天下来也没什么收获。但比起在军营里面巡逻,外出巡逻反而比较惬意。
时不时还能去打个猎,回来加个菜什么的……无聊的镇守生活,总需要一些娱乐。
顿了顿,感慨道:“主公设置的小烽火台的确厉害,方圆二十里都能看到,二三百里外有人入侵,我们都能在不到半个时辰之内知道。”
“毕竟长城内是我们的地盘,长城外同样是我们的地盘。我们没有办法在很短的时间内修筑一道长城,但可以通过这样方法,来知道敌人从什么地方过来了。”张飞回道。
只要提前知道对方的方位,然后就能立刻动身前去应付。长城之外没什么人烟,同样给大军一个很不错的缓冲区。
最重要的是,敌人南下的路线,其实就那么一两条。所以烽火台甚至不需要设计什么复杂的暗号,来确认敌人的方位。
只需要知道敌人是从哪里过来的,那么就能沿着这条路杀过去,甚至在路上就制定好对敌的方针。
“不过说真的,真的很羡慕两位将军,居然能有两件宝物在手。”颜良看向张飞和赵云。自己手中的长枪也算是难得的精品,但和这两位比起来,就什么都不算。
“只要公骥好好表现,未必不能得到一件宝物。”张飞笑道,“而且这次,朝廷不也下拨了三件宝物下来,其中两件还是给你的。”
“这倒是!”颜良笑了笑,尤其是那靴子,原本以为穿不进去,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居然会随着他的脚改变大小,正好是不大不小的程度。
就这个特性,也知道这玩意是个宝物。而且自从穿了这个靴子之后,自己和麾下的士卒,很快就发现周围变得不一样了。
就仿佛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卡顿,慢了一拍。好在这种变化,属于一开始就已经被告知的,大家没有太慌张。
毕竟,不是周围变慢,而是他们变得更快。敌人弯弓搭箭的时候,他们已经可以射出一箭,甚至对方箭矢射过来的时候,自己还有可能避开。
对于步卒来说或许没什么感觉,但对于骑射手来说,快一点也意味着更高的杀伤力,以及更多的幸存概率。
另外就是背上的弓箭,它叫做独角兽角弓,军中不少人都知道这玩意的神奇。
不仅可以让弓箭在有效射程内,威力变得更大。最最重要的是,它能让弓箭的最大距离,也变成有效距离!
缺点是无法让原本有效距离内的箭矢,速度变得更快,明明按照正常的速度射出去,但直至最大射程为止,却不会减速,这非常不符合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