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现在的进攻,总体上可以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个阶段的选择。
他们以提速为第一目标,同时也能在落入阵地战之后寻找机会。
火箭的第一选择,是布鲁克斯快推四人跑,布鲁克斯迅速推进,其他四人跟进,布鲁克斯在转换之中寻找突破上篮或者突破分球的机会。
第二选择,是高位策应加反跑。一旦快攻没有机会,球迅速打到提上罚球线的内线手中,由斯科拉或姚名策应,布鲁克斯和麦迪伺机寻找反跑空切机会,或通过掩护兜出来接球投篮。
第三机会,麦迪或者姚名持球和队友挡拆突破,或拉开单打,由他俩中的一人来结束进攻。
大卫很熟悉里克,所以他知道自己的父亲更喜欢第一种和第二种选择,因为这是他最擅长的普林斯顿战术。
麦迪的持球在手,姚明的占据篮下,缓慢的半场进攻,都不符合他的篮球理念,火箭打的也从来不是他想要的移动进攻。
但是目前来看,以火箭队的人员配置和特点更适合打第三种选择,即姚麦的个人单打。
单以进攻能力而言,姚名的篮下进攻在当今NBA无出其右者,而持球进攻能力与麦迪比肩的,在眼下篮坛也是凤毛麟角。
舍弃强点而不用,显然是愚蠢的,但这又与里克-阿德尔曼的篮球哲学相违背。
但心高气傲的麦迪无法接受更多的无球进攻,而姚名也很难适应普林斯顿战术。
这似乎是一个无解的难题。
“里克,玛莎刚来了电话,叫我和RJ等下回家吃饭。”大卫推开了主教练的办公室,看到的是紧皱着眉头的里克-阿德尔曼。
“啊,是大卫啊。”里克揉了揉额头两边的太阳穴,“你俩也是很久没回家了。”
“还在为姚名和T-MAC在头疼?”大卫没有坐下来,反倒是在里克的办公室里四处搜罗,他可是记得在搬家的时候,里克拿了不少好酒过来。
“哦,是97年的罗曼尼-康帝。”大卫眼前一亮,终于搜寻到了自己的目标。
“把那放下!”里克连忙站起来,从大卫手中夺走了红酒,“从你这小子已经糟蹋我不少好酒了。”
“嘿,别这么小气!”大卫摊开双手,“我也有给你过华夏的茅台啊!”
“哼!”里克没好气道,“虽然都是好酒,但价格能一样吗?”
“如果我给你说一个解决球队进攻的方法。”大卫指了下里克手中上千美元的红酒,“把罗曼尼-康帝给我怎么样?”
“那你先说说看。”里克知道自己这个小儿子的战术能力,就像去年他在林肯中学掀起的“魔球风暴”一样,所以立马打起了全部的注意力。
大卫也是正色道:“普林斯顿进攻以往都是靠中锋提上来策应,但是如果火箭打这样的普林斯顿,就意味着要浪费姚的篮下进攻能力,另外T-MAC也未必会喜欢在外线转圈圈。”
“没错。”里克点了点头,这是目前火箭队无法回避的问题。
“里克,你要的并不是非打普林斯顿,而是要让球运转起来,不是吗?”大卫反问道。
前一世,作为单纯球迷的大卫以为阿德尔曼就会普林斯顿战术,以一套战术打遍天下,但是这一世他才真正认识到了里克的厉害。
阿德尔曼在国王的最后两年,就是他不只懂得普林斯顿的有力证据。那时球队老大韦伯的年纪已经偏大,毕比越来越像个站在控卫位置上的得分后卫,佩贾-斯托亚科维奇因为与球队产生矛盾,大大影响了竞技状态。
2005-06赛季,国王队为了增强防守能力,将佩贾送到步行者,换来了防守悍将阿泰斯特。
从联赛开始时的一塌糊涂到赛程中段,阿德尔曼已经把国王队调教得像是两支球队在一个更衣室里上战术课:要么是以布拉德-米勒与毕比为主的普林斯顿打法,要么是以阿泰斯特为首的内线单打,两套阵容轮换使用。
虽然当年的季后赛首轮便输给了马刺队,但是国王队极富杀伤力的打法,成了阿德尔曼执教生涯中的又一个佐证。
这就是阿德尔曼,一个战术大师,而非只懂普林斯顿的教练。
“如果要让这支火箭队运转起来,替补阶段可以让布鲁克斯带领球队打伪炮轰,而在主力阶段……”说到这里,大卫凝视着里克,“打组织前锋,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