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怂?
怎么可能?
梁晨狠狠剜了易虎一眼,朝着边飒一拱手。
“那就有劳小姐辛苦一回,为小子代笔!”
话音刚落,人群中嘘声一片,尽是喝倒彩之人。
读书人,谁不想留下一纸半文墨玉墨宝?若腹内有好诗,恨不得手写千百篇随处张贴抛洒。这代笔,算什么意思?哄女人开心?还是对自己的诗没有什么信心?
不管是哪个,这诗都没什么看头了。
围观群众满面失望,还以为是个诗才,到头来却是个只会哄女人开心的货色。
这边家小姐行事从不藏着掖着,只要是消息稍微灵通些的,谁不知道这是当今首宰的孙女?那些跟班哪个不是想讨得美人欢心,奢求能抱得美人归,从此平步青云?
看这样子,这小子也是同样的货色,手段微微高明了些,但也高明不到哪去。
边飒也微微蹙眉看向梁晨,这可不是她想要的结果。
梁晨面不改色,依旧带着微微笑意拱手看着边飒。
罢了,信他吧!
边飒摇摇头,从桌上拿起了笔。
……
“他说什么?”
“刚刚念的什么?”
本来慢慢散去的人群一下子炸开了锅,如闻着肉味的苍蝇,一下子又围了上来。
“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
边飒眼中含光,握着那杆狼毫笔,在纸上写下了这么几个字。
人群中再次炸开了锅。
就这几个字,一个“对”字,便已经写出登临纵目、遥望天涯的境界。让人只觉素秋清爽,倒是应景。
绝了!
人群中再无半点声音。
梁晨成了当之无愧的中心点,所有人连大气都不敢出,生怕惊扰了思绪。
……
“……争知我,倚栏杆处,正恁凝愁。”
一曲词毕,再无半点争议。
这不是天人是什么?除了天上来人,谁写出的这般绝妙好词?
景中有情,情中有景。
就这一阙,此人此词必将流芳千古。
“这词,顶我一生万千字啊!”一白发白须痛心疾首,痛哭流涕,眼里却满是狂热。
朝闻道,夕死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