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平时虽然总是一副散漫的样子,但在锦鲤的印象之中,凡是池顿认真应下的事情,他从来没有食言过。
所以她选择相信他,池顿一定会活着回来。
当然,如果他回来,受伤了。
我一定杀那人全家!
而刚刚迈出池府大门,池顿停了下来。
他无奈一笑,看了看那万里无云的晴空,一不留神,真是头脑一热又说了句不得了的话。
他对锦鲤说的那些,至少要等到锦鲤能大摇大摆的走在街上,在别人知道她是魔族的情况下,还不会被人厌恶。
这又何尝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走一步看一步吧。
他向着远处走去,再也没有回头看池府的大门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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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空白日,一个头上戴着斗笠的高大和尚,身边跟着一个个子不怎么高,同样头戴斗笠的姑娘。
令人感到奇怪的是,这个姑娘的身上还穿着一件黑色的斗篷。
现在这炎炎夏日的,虽然已经临近秋天,但这中天气还穿着这么厚披风的,不是脑子有病,就是她旁边那位脑子有病。
不一一双手抓着斗篷的两端,一蹦一跳的。
并不是因为这样好玩,主要是因为这样做,很凉快。
能够让风灌进去,驱赶一些积蓄在斗篷中的暖流。
她抱怨道:“还没到吗?大光头咱们去住房子吧,你看这里有这么多房子呢,随便找一个不行吗?”
她们现在走在街上,不一一前几天因为总是翘着尾巴满街晃悠,引起了不小的恐慌。
对于凡人和灵修来说,一个化形的妖兽,那是非常恐怖的。
它们本身就有着极强的修为,虽然化形会令其实力退步,但这些灵兽多少都有一些底牌。
若是惹怒了它们,让这些灵兽放弃了化形,露出本体,对于任何一个城池来说都是一场灾难。
所以,戒心捡了些别人不要的破布,给她缝制了一件斗篷。
不一一对这件斗篷是非常嫌弃的,不仅仅是非常的闷热,而且还很难看,很丑!
关键在于,它还是别人不要的,这很重要!
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有人的城市,不一一很希望自己能找一个安静的地方脱了这破斗篷凉快凉快。
但戒心却说:“不行,那都是别人的家,咱们会打扰别人的。”
不一一嘴一撅,说:“那去那个……客栈?”
她记得是叫这个词,很多人都住那里。
戒心依然摇头:“咱们没有钱。”
“呜……!怎么什么都没有啊,我不要,我太热了,我要住客栈!”不一一气的不走了,直接躺在了大街上,用斗篷裹着自己疯狂打滚。
戒心头疼的看着她,真想一掌将其打晕,然后带走。
问题是,打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