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影票房收入只占IP总收入百分之二十的好莱坞,电影其实就像是一个铺设全球的大型广告,真正赚钱的,全都是衍生品。
既然知晓这一切,那罗兰就绝对不会看着漫威把这部分利润吃了。
我做电影你赚钱?
没有的事好么!
而一说起买漫威……
那自然是用手中的雅虎股票去换了。
他持有雅虎百分之十六点五,想要脱手,就必须遵守《1933年美国证券法》的‘144规则’。
持有股份超过百分之五的上市公司股东,每三个月出售的股份数额不得超过同类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一或四周内平均交易量,按照历年美国上市公司的换手率来看,三个月最多脱手百分之二,所以……
即便罗兰想要把所有股票全部卖完,即便卡尔-伊坎愿意全部接盘,完成全部交易也得花掉十八个月,如果等到市值巅峰在考虑脱手,那所有的股票就全砸手里了!
“现在是四月二十四,就算现在递交报告,那也得等到两千年一月才能把所有的股份全部卖完,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差不多有百分之十二的股份吃不到巅峰股价,又或者说,和巅峰股价相比,起码有百分之七到九的股份售价会出现七折到腰斩的情况,但……我跑掉了啊!”
“跑到自己手里的钱才是真正的钱,至于卡尔最后会不会把杨致远、孙正义他们踢出雅虎,将雅虎转卖给微软?这和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啊!反正我能在吃下漫威的同时,在拿到一大笔现金流,并且躲过三月份的互联网泡沫……”
“我现在卖,是最好的时间,现在谁都能瞧得出互联网代表着未来,我这时候的脱手行为与上扬的股价一对比,那就是傻子行径,越早从我这儿吃下股份,卡尔-伊坎那边的账面利润就越多,而等我全部跑掉后,互联网泡沫闪崩时,人们也只会感叹当初的傻子运气真好,因为我现在卖股票的动机,是联手环球打造《X战警》,而以目前的雅虎市值来看,我手中的股票即便全部出售,也只是在吃下漫威的同时,稍微赚上那么几个亿罢了……”
“虽然那些给我擦过屁股的精明犹太佬不会觉得我是傻子,但他们也不会发现我身上的异常,因为即便硬吃泡沫,和过去的涨幅相比,他们依旧是大赚特赚!”
正是因为怀揣着让别人赚钱,让自己血亏的崇高理念,所以当罗兰拿着自己的计划,屁颠屁颠的找到大卫时,那个刚从尔湾看完地回来的家伙,身子一晃,差点没摔倒。
“你疯了吧!你要把手中的雅虎股份全部清了?”
大卫眼瞪如牛,那股子惊异,让人不禁怀疑,他下一秒就会抽出锤子,砸开罗兰的脑袋,瞧一瞧里面装的是屎、还是尿、还是屁了。
“有什么问题吗?”罗兰明知故问。
“问题大了!”大卫敲了下桌,大声道:“雅虎现在势头很好,按照现在这种情况下涨下去,两千年左右,它就能超过伯克希尔-哈撒韦了!你现在持有伯克希尔-哈撒韦的百分之一,能够给你带来十个亿的身家,但是雅虎你可是有百分之十六点五!即便伯克希尔-哈撒韦的市值原地踏步,两年以后,你也有一百六十五亿的身价了!”
罗兰知道这个道理,同样,他也知道雅虎在前世,的确超过了伯克希尔-哈撒韦,但是,“股份不变现,那就永远是纸面财富,对吗?”
“即便我的身家凭借雅虎的暴涨而膨胀,那又有什么用呢?”
“拿它们去银行质押,都没有伯克希尔-哈撒韦的好用。”
“即便互联网势头再好,但在华尔街心里,也永远影响不到伯克希尔-哈撒韦的地位。”
“因为他们不会相信杨致远,他们只会相信沃伦-巴菲特!相信卡尔-伊坎!”
“现在不是我要卖雅虎,而是微软向卡尔-伊坎下单买雅虎……”
没错,罗兰知道大卫会坚决反对自己卖雅虎股份的行为,因为即便是一头猪,现在也能瞧见雅虎到底有多么的吃香,但,这种坚持在卡尔-伊坎和微软的面前,根本就站不住脚。
罗兰的前世,在那个不可明说的东方国度里,沃伦-巴菲特的名气是卡尔-伊坎的上百倍,但在阿美利加,这个正好是反过来的,因为卡尔-伊坎的凶狠,深受一堆投机者的欢迎,每当卡尔-伊坎盯上一家公司后,那家公司的股票就会被投资人买爆。
因为他们知道这家公司有价值!
因为他们知道卡尔-伊坎会踢走创始人团队,将公司卖个好价钱!
而在这种时候入场,那就是真正稳赚不赔的买卖。
因为最后的结果,只有两种。
第一种,那就是目标公司回购股票进行注销,强行抬高自家公司股价,割肉放血,跪求卡尔-伊坎抛售所持股份,清退离场。
第二种,那就是目标公司被其他企业吞并,在收购交易里,市值也会上昂。
甭管是哪种结果,都能给投机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至于对抗?
别开玩笑了。
没人愿意今天被毕马威审计,明天被德勤查账,后天被安永调阅董事会会议决议,大后天在和普华永道打交道,更没人愿意半年开个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你不给我钱,我就折腾你。
你不把公司卖给我,我就不让你正常经营。
利空消息配合着场内操作,分分钟就能把你的公司市值给打没!
生气?
愤怒?
别光看着啊!
有种你来打我啊!
只要你敢动手,我就敢站在这儿让你打个痛快!
正是因为如此,没有一家上市公司愿意听到‘卡尔-伊坎宣布,自己持有XXX公司将近百分之四的股份’的新闻。
也是如此,当罗兰搬出视反垄断法为无物的微软和肆意践踏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狼王后,大卫的坚持,也在顷刻间化为乌有。
“你确定?”坐在办公桌后的家伙认真询问。
“当然!”罗兰笑着点头,“卡尔亲口告诉我的,威廉也亲自证实了这件事情的存在。”
“他们之所以会在动手之前告诉我,并不是因为怕了我,而是因为现在大家同处一个阵营,并且我这么多年来,做事都非常的讲规矩。”
“他们是野蛮人,但不是随便野蛮的人,对吗?”
“Okay,我会去和卡尔谈的。”
得到肯定的回答后,大卫便没再多问。
因为他知道,上市公司最害怕的,便是卡尔-伊坎这种游走于规则边缘的家伙。
在所有时候,和这种人做朋友,都比做敌人要划算。
即便这种人永远不会无偿的帮助朋友对敌,同时还会因为利益,非常恶心的接下对付朋友的单子,但……更多的时候,他也不会把恶心人的招数用在朋友身上。
我为了钱可以不认你这个朋友。
但我认你这个朋友,所以在抢你钱的时候,先和你说。
我们能和和气气的做生意最好,若是不行,我也做到了朋友应尽的责任,提醒你了。
到时候真动手时,那就是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虽然是强盗逻辑,但这可比先打一拳,打的时候再把问题问遍,要好的多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