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忆慈口中好吃的,是离小区不远的一家麦当劳。她已经过了喜欢吃这种食品的年纪,也不确定元宵爱不爱吃,只是她有一个弟弟林中奇,在出国读书前也是元宵那么大的年龄,每周都要往麦当劳跑个三五趟。
而且对于来自山里环境的元宵,大约麦当劳对他来说,已经算是过得去的地方。
李忆慈先行推门进去,店内人比较多,基本是些青春靓丽的学生,他们穿着崭新的校服,三五成群,谈笑风生,好不快活。
她运气不错,看到角落还有张空的桌子。她三步并作两步上前,一股脑坐到了长椅上。
等了又等,元宵并没有跟过来。
她疑惑地回头,愕然看到元宵还站在外面。他还是那副低头的样子,两只手提着蛇皮袋,一动不动。
也许,他觉得自己与这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但李忆慈又在里面。在进和不进之间,他正发生着激烈的思想斗争。
李忆慈意识到自己可能做了一个愚蠢的决定。
刚才搭地铁,元宵大概也是紧张的,但那是回家的交通工具,他别无选择。现在他又要置身于一堆差距甚大的同龄人中,定然局促不安。
李忆慈变了主意。她掏出手机点餐,一打包好食物,立刻出门。
她将食物袋子在元宵眼前晃了晃,说:“里面好热,我们回家吃吧。”
元宵愣了愣,抬头看了李忆慈一眼,表情有些复杂:“慈姐…”
“你是不是东西太重了,老是低头弓背,要不我帮你拿?”李忆慈不让元宵说下去,直接拍了拍他的背部。
像打开了某个机关,元宵的背部立刻直了起来。他连连摆手,说:“不用不用,我可以拿的。”
“这样才好看嘛”,李忆慈见站直的元宵高了自己快有一个头了,十分满意。她拿出一副教育的口吻,说:“年轻人,无论什么时候腰背都要挺直,记住了吗?”
元宵点点头,乖巧道:“我知道了。”
李忆慈的家,在海边一处高档小区,里面装修古典,三房一厅,面积过百,是父亲去世后留下的。
母亲在李忆慈大一时改嫁,继父是大学教授,两人很快考虑出国生活。继父还带了个儿子,正是林中奇,当时刚上初三。
按照林中奇的打算,他想参加完中考再出国,可一来一去言语之间,他和李忆慈的母亲产生了矛盾,闹得很僵。
最后还是李忆慈提了解决方案,母亲与继父先行出国,林中奇则在她家住着备战中考,她也好进行功课辅导。
一年后,林中奇如愿以偿参加了中考,并且拿到了不错的成绩。他安心出国,也和李忆慈继续保持频繁联系。
李忆慈安排元宵住林中奇的房间。元宵一开始还在推托,说睡客厅就行,李忆慈故意板了脸,给他扣上嫌弃她家的罪名,吓得他连忙解释,又手忙脚乱地将行李拿进房间。
自林中奇离开,他房间的东西就没人动过。里面除了大床、衣柜和书桌,没有太多摆设。
最引人注目的要算墙壁上贴着的一排篮球海报,就算主人不在,还是能让人感受到一股青春的气息。
元宵不知不觉放下了蛇皮袋,他一路往前看去,眼内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李忆慈靠在门口,看在眼里,说:“我弟弟很喜欢篮球,你也喜欢吗?”
元宵眼睑动了动,眼中的光芒消失了。他微微叹了口气,说:“我也喜欢的,但是和我打球的那群兄弟,都不在了。这些是球星吧?我一个都不认识。”
李忆慈琢磨了一下,觉得元宵口中的“兄弟”多半是因为出去打工或者中途辍学,和他断了联系。
她走到窗前,指了指楼下,说:“那儿,你看到了吗?小区里也有篮球场,这段时间你住在这里,可以下去打打球,放松一下。”
说着,她蹲下,朝着床底看了又看,最后找出一个干瘪的篮球和打气筒。她拍了拍上面的灰尘,交到元宵手中,说:“球也还在呢,就是要打打气。”
元宵迟疑了几秒,接了过来。
李忆慈又从衣柜里找出几套林中奇的衣服。衣服很新,也是牌子,她印象中都没见他穿过几次。她拿着在元宵面前对比一番,说:“我弟弟和你身材差不多,你如果不嫌弃,可以换着穿。”
“还有这个”,李忆慈拉开抽屉,将里面的手机插上电,开机。她说:“之前有个充话费送手机活动,虽然不是最新版的智能机,但凑合也能用…”
元宵全部一一接过,他长长的睫毛垂下,看上去兴致不太高。
“怎么了?”李忆慈以为自己哪句话说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