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我们一群编辑对您的文章可是很欣赏的,大家都期望能见到您这位才华横溢的作者,那就明天见啰?”
“明天见!”
……
第二天一早,笔名楚留香的沈欢便带着硬要跟来的水千雨,来到了市区的《钱塘晚报》所在的大厦。
他查过了,武侠五大家都不存在,甚至于武侠这个流派根本就没有成型,自然没有人间盗帅楚留香。
这也是沈欢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离开明德巷周边的区域。
这个有着十几年房龄的大厦其实是浙越报业集团的总部,修建得非常的气派,来来往往的穿着打扮都很时尚,可就是有点急匆匆的。
可他们在看到沈欢和水千雨时,都忍不住的放慢了脚步,甚至还有直接停下脚步,盯着他们看的。
停下脚步的都是女人,她们看的自然是沈欢。
只是穿着简单的T恤短裤,外加一双球鞋的沈欢,全身穿戴加起来都不到200块。
但这些时尚女人,却紧盯着沈欢看,好几个年龄小一点的,脸上都不觉露出了迷醉的神情。
水千雨叹息了一声,从背后的小书包取出了一副儿童蛤蟆镜,戴在了沈欢的鼻梁上。
这么一来,沈欢的俊秀容颜就被遮掩了一半,让一群看得目不转睛的女人是惋惜不已。
有水千雨在身旁,沈欢自然没有到处看,不过那些漂亮的小姐姐,他还是用余光去欣赏了一番的。
可惜啊。
寡人这具身体才16岁,想要骑胭脂马,也得再等两年。
而且不把身体锻炼好了就上阵,恐怕要不了30岁就只能空流泪了。
暗地里吞口水的少年,一本正经的拿出了老旧手机,拨了说是会在门口等自己的张鑫德的手机。
手机马上就被接通了。
正好沈欢和水千雨都往大门口看,便看到了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正好拿着手机,眼睛和他们对上。
“张编辑?”
“楚先生!?”
两人对着电话说话,同时在摇手,也就确认了对方的身份。
“想不到啊!”迎上前来的张鑫德,一脸的感慨,“刚才我还在想,是哪家公司的明星来这儿接受场合了,没想到却是楚先生你!而且你还这么年轻!”
他就站在门口等人,先前当然也看到了走过来最吸引眼球的这对少男少.女。
但张鑫德却又有些迟疑,“恕我冒昧,楚先生,《一碗阳春面》,真的是您写的吗?”
“怎么不是他写的?”水千雨不满意的道,“谁还能冒认吗?”
别看丫头对沈欢是这样那样的不满意,可在外人面前,她可不许别人看不起或者欺负沈欢。
“不,我也就是问问。”张鑫德笑着摇摇手,忽然显得有点兴奋,“走,跟我上去吧!要是他们知道,居然是这么年轻的小伙子写出了如此静雅清幽的文章,肯定会大吃一惊的!”
******
做了个封面,大家觉得怎么样?^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