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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去了镐京,收获很大,当秦观乘坐着自己的猛士越野车,从镐京返回的时候,已经是五天之后了。
秦观的心情是不错的,果然如果想要心情好,那外出旅游,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是不错的啊,一些不开心的事,也可以忘掉它了。
“我们先回公司吧。”秦观说道。
虽然把雨桐和若兮接回了首都,但是依旧是聚少离多,现在,又是一个星期没见面了,回去看看老婆孩子。
也不知道去安息国的任务啥时候能下来,按说上次自己把黄金给交换过来,也算是解决了装备的最后一个问题了,现在应该没有太大的拦路虎了,看空军那个样子,肯定是巴不得立刻就让自己动身的。
不过,安息国的任务,是很艰巨的啊,自己绝对不能一蹴而就,不能让对方看出自己的来意来,必须要认真策划才行。
秦观的大脑里,在急速地思考着这趟行程的安排,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
“别看现在是夏天,秋风很快就会吹起来了,现在织毛衣,秋天就不用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瞬间,就让秦观一个激灵。
丽莎,是丽莎!
她的声音,怎么会出现?
不可能,一定是自己太认真思考了,结果出现了幻觉,自己怎么可能会听到丽莎的声音?杨哥一定已经把丽莎送走了,说不定,已经出国了。
嗯,越远越好。
“这毛衣啊,最好织成大麻花的样式,男人们都喜欢,平针多没意思啊,来,我教你。”又传来了声音,这个声音,真真切切地进入了秦观的耳朵里,于是,秦观再也不能无视了。
“秦总,我们到家了,好像有客人。”项静说道。
作为一名特种部队出来的,对声音同样很敏感,只要听一次,就能辨认出来,这个声音,是那么的特殊。
秦观睁开眼睛,看着熟悉的院门口,然后听着里面传来的声音,秦观此时是忍不住要骂娘的了。
果然是丽莎。
丽莎穿上了一件白衬衣,下面是红裙子,这套衣服,看起来绝对是潮流的,头上还戴着一顶大礼帽,和她的衣着完全搭配,既有现代气息,还有古老时代的特色,更有欧罗巴洲的贵族气派,简直就是大柔和到了一起。
她那独特的欧罗巴洲人的外貌,是不会改变的,放到这个时代,哪怕是后代的审美标准,都不算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大概也只有达芬奇时代,才喜欢这样的吧,就和唐朝以胖为美一样,肉嘟嘟的有意思么?
现在,丽莎手里拿着两根毛衣针,正在那里织毛衣,而在丽莎的身边,陈雨桐也在学着织毛衣,只不过,手上的动作明显要慢半拍了。
陈雨桐还不怎么会织毛衣,她的手可以拿注射器,拿手术刀,却拿不惯毛衣针。
只见丽莎的手在快速地动着,毛线上下飞舞,一行几乎是很快就织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