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上州。
通往摩根庄园的路上,几十辆军用大卡飞快的行驶着,在距离摩根庄园十几公里的地方,车队进入了岔道口,一直驶进了深山老林中,不见了身影。
这些车队的目的地是三角洲特种部队总部。
威廉·斯提尔曼研发的装备,由波音和通用……等几个公司生产好后,国防部决定将第一批装备交付给三角洲特种部队使用。
没办法,人家三角洲特种部队是“御林军”,有什么好的装备,都要先紧着这些老爷们来,其他部队,就算是海豹突击队也得排后面。
“都给我听好了,这些装备使用的时候,都给我注意点,特别是头盔和无人机,谁要是手贱给我把它两弄坏了,自己去小黑屋蹲30天,少一天一个小时都不行,明白吗?”
“明白!”
兵王亨特·布雷尔背着手,看着身前自己分队的成员严肃的道。
头盔和无人机是这次装备中最贵的物品,特别是头盔,几十万美元一顶,这些士兵一个个都有多动症,不事先打过招呼,不用一个小时,这些家伙就能把头盔和无人机拆解成为一堆零件。
“发装备。”
亨特·布雷尔训完话后,挥挥手,命令身旁几名后勤保障兵分发装备,这次运来的装备除了头盔、无人机以外,还有最新的 20半自动步枪、外骨骼装甲和蓝犀牛越野车。
20半自动步枪,就是威廉·斯提尔曼研发的半自动步枪,他臭屁的把这把枪命名为 98,但军部才不会用他的命名,改成了 20。
这把枪是美国特种部队专用步枪,因为科幻的外形,超高的精确度,超强的杀伤力和耐用性,被广大兵迷誉为枪王。
“哇,这套制服好帅啊!”
一名大兵从后勤人员手中拿到一个皮箱,打开一看一套全黑的外骨骼装甲就出现在眼中。
外骨骼装甲已经被威廉·斯提尔曼研发出来,约翰看了后非常满意,这套装甲不仅能让士兵达到全身防弹的效果,还能增加士兵的负重力、速度、敏捷性,大大增加了士兵在战场上的生存力和单兵作战能力,所以约翰咬着后槽牙给特种部队每人采购了一套。
“帅吧!”
亨特·布雷尔走过去拍了拍大兵的肩。
“恩。”
大兵连连点头。
“穿起来试试。”
亨特·布雷尔鼓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