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色已经铺满了整个苏州城,城内依然明亮的电灯、霓虹似乎已经开始与月光平分秋色,但这种明亮之感意味着更加的躁动,中华社会已经开始步入近代。而苏州城外的李家镇乡野之上,十几把长枪瞄准了沈长风,而沈长风压根不理会一般,只顾着嫌弃着西北的李有思。
“臭小子!你杀了我的四弟,老子宰了你!”大当家举着长枪准备给沈长风致命一击。
李有思赶紧大喊:“喂!你们这群山贼,不就是想要钱吗?我爹有,我让他给你们,你们放了他。”
沈长风苦笑一下:“你是不是有病?”
“什么?”
“这群强盗可是冲着你来的,你以为他们会听你的?我看干脆,就把你送给他们算了。”沈长风转身抬头对着山贼们,眼睛流出一抹杀意。
若是在唐初,自己第一次见到一位名叫程咬金的山大王,他拿着两把大板斧冲自己大吼着:“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打此处过,留下买路财。”
或许,自己还有那么强烈的害怕之心,可那位打劫的,后来做了开国元勋。
他本质还是不会杀人的,只会抢一些财物罢了。
喽啰道:“老大,这小子也算识相,我看他脚力过人,现在又是军阀各自占据地盘,表面服从袁大总统罢了。莫不如召为我们所用。”
大当家一思考,为难:“可他……刚刚杀了老四啊?”
喽啰笑道:“嗨!谁有能耐?谁就是四弟。大丈夫以成就大事为自己的目标。”
大当家仔细看看马头之下的沈长风,见其儒雅非常,没想到如此暴力。但刚才喽啰之言不无道理,看看人家张作霖都能成为东北王,自己若是依葫芦画瓢,得此人帮助,这占据江浙的孙大帅,还不得换成自己。
“好——年轻人,你要想活命,就加入我们。你的腿法很厉害,今晚就和我们一起洗劫李家镇。”
李有思一听,立刻大喊:“喂!那个……混蛋,你可不能犯错啊!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一旦你当了土匪,这辈子别想脱身。况且,李家镇有民兵在,怎么会任由你们作乱。”
喽啰气道:“大哥,我看这李大小姐火气那么大,需要您去给灭灭火。”
大当家瞅着不远处的李有思,馋的口水直流,笑嘻嘻:“淘气!哈哈……我看也是,怎么着?哥几个先在这劝着新老四,我呢。去会会佳人。”
李有思立刻害怕地往自行车旁跑过去,着急地推着自行车,但由于太紧张,自行车越推越乱,一下子又倒在了地面上。
忽然听到后面“踏踏踏”马蹄声。
李有思吓得哭着往回看,只看得那大当家骑着马,举着火把,一副好色猥琐地往自己这里冲过来。李有思只吓得睁大了眼睛,要徒步往李家镇方向跑过去。
“李大小姐,你逃不掉的。”
“救命……救命……你这个混蛋,为了救你,要搭上我这条命啦!我下辈子不放过你的。”李有思决定做出最愚蠢的咬舌自尽手段。
她这刚一咬舌,眼睛瞪大作出一副吊死鬼模样。
而大当家已经骑马过去,举着火把笑嘻嘻地打探。
火光照耀下的李有思确实做了必死的决心,但样子着实滑稽。沈长风淡淡往李有思一瞅,也不由地嘴角笑了下,被她搞得忍不住。
“唰——”
“唰——”
“唰——”
……
忽而整个天空有白色类似刀刃之雾气向大当家冲过来,只消得一秒钟功夫,这大当家便粉身碎骨,整个人七零八落散落在了草地之上,血迹留了一大片。
“啊——”
李有思的身上沾了许多血迹,又见到那般恐怖场景,吓得赶紧大喊起来,眼睛紧闭着,也不自杀了,只顾着大吼大叫。就算新出现的火车轮船噪音,也比不上李大小姐的一阵阵哭嚎。
尤古德也被李有思烦的不行,立刻晃动槐树枝干,发出“呼呼——呼呼——呼呼”的鬼魅之声,所有山贼立刻大喊:“有鬼啊,有鬼啊。”
沈长风冷冷道:“没鬼!”
喽啰吓得哆嗦,质问:“你……你到底是谁?你肯定不是人,不是人。”
“绑架我。”沈长风轻声细语一句。
山贼们举着长枪,立刻骑马往后退,刚才大当家之死,那种瞬间而且恐怖死法,让他们连看沈长风的勇气都没有。
四面楚歌。
极致的压迫感。
不知何时死去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