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小时后,于诗言和于嘉祐分别占据餐桌的一边开始吃晚饭。
于诗言是一名对饮食极不用心的女子,一直都是以简单的饮食为首选。于嘉祐跟她生活以后,渐渐地养成了清淡而简单的饮食习惯。
于诗言偶尔也会精心地煮一餐美食。那餐美食在嘉祐眼里是“意外”,是“惊喜”。
于诗言虽然在饮食上比较随意,可是关于于嘉祐读书、买书这件事,她从未吝啬过。于诗言对于嘉祐读书抱着“开卷有益”的态度,即使他只是看一本漫画书也是好的,至少可以让自己获得快乐。
于诗言一直认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当身边人或真心或假意的叫她才女时,她会骄傲地扬起头,露出开心的笑容,心中的不自信,也因着“才女”二字暂时退至幕后。
与应?分手后,于诗言更是在“满腹诗书”这条路上发足狂奔,她希望终有一天,会有一名男子爱上她丰盈的灵魂。
手机响起,是单位的周阿姨提醒于诗言,第二天下午相亲的事情。周阿姨是个热心肠的人,了解了于诗言的情况之后,便开始给于诗言介绍男朋友。
于诗言知道,周阿姨希望她能有一个家,毕竟父母双亡,哥哥又不能依靠。
上次,是一名做生意的大老板。
周阿姨说:“李老板虽然离婚,有一个女儿,但是人不错,而且有钱”。于诗言匆匆见了一面,连对方的长相都没有记住。
一天中午,李老板特意去单位找她,她刚好有事外出。
在一楼大厅里见一名一身名牌的男子冲她笑,她礼貌地点头微笑,然后施施然从对方身边走了出去。
下午上班,周阿姨对她说起这件事,她才知道那个戴着大金表的有钱人是自己的“男朋友”。事后,于诗言压根没想起给对方解释原因,结果自然不了了之。
这一次是一个“富二代”。于诗言想想就头疼,怎么推掉这个顾大少呢?
又想起应瑒。
一袭白衫的他在阳光下笑着,恣肆又温暖。可惜他的笑容并不属于于诗言。
炎热的季节,灼人的阳光,于诗言整个人却因为应瑒毫无温度,甚至带着厌烦的话语而冷到发抖,她抱着双臂,眼睛盯着脚上的帆布鞋,瑟缩着身子,自卑像海一样把她淹没。
十七岁的于诗言没有女孩子的花裙子可以飞扬起青春,飞扬起季节。
十七岁的于诗言有的只是白衬衫,牛仔裤和因穿着时间太久,边缘已经裂开小缝,洗得泛白的帆布鞋。
十七岁的于诗言没有时间去逛商场,与女同学结伴游玩,有的只是做不完的家务和家中一书柜的书。
……
七年了,应?说的每一个字,就像刻在了于诗言的心上一样,在于诗言渴望爱情时提醒自己,永远别痴人说梦。
教训太深刻。
在爱一个人的时候我们都卑微得可怜,只要肯给一点点施舍,我们就觉得幸福。可是耗尽自尊,通常得到的最多的却只是伤害。
人性恶吗?并不。人性只是凉薄又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