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远没有选择逃避,反而要求与前锋营一起登陆战场,他选择面对。
生与死其实只是一线之间,但李远知道自己的武功,耐力,甚至防御都远超普通士兵。
他要是可以冲上去,势必会减少大周士兵的死伤,这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一夜无梦。
战鼓敲响,震慑人心。
旌旗招展,杀气腾腾。
尚华骑在战马之上,向山脉顶部望去,吼声震天,
“前方千百年前,是我大周属地,现如今,被野蛮突厥人所占,使我大周无牧马之地,使我大周耻辱千年,你们是我大周男儿,你们愿意忍受这无边的耻辱吗?”
数十万的战士一同嘶吼着,声音突破天际,“不愿意,不愿意!”
尚华举起手中的战刀,继续怒吼,
“遗忘山脉,埋我大周三十万好儿郎,上面的土地上淌满我们先辈的鲜血。”
说到这尚华的语气低沉,但同样运足内力,每个人都听的清清楚楚,
“他们说,遗忘山脉的土地下轻轻一挖就能挖出我大周男儿的骨骸,他们遥望故乡,兄弟们,我尚华对天发誓,一定要将咱们的祖先带回大周,让突厥血债血偿,你们愿意陪我讨回这个公道吗?”
“愿意,愿意!”
这一番话掀起了所有的战士的愤怒,让他们血脉膨胀。
“那就好,出征之前,我已经备好我的棺材,此刻,不成功便成仁,战士们,杀!”
“杀!杀!杀!”
“前锋营,出击!”
前锋营,大周每战必先,当然也是死亡最高的。
其实,前锋营没有一个是精通武艺,内功精湛的高手,但他们每一次都是靠着自己的胸膛,自己的臂膀,一次又一次的杀出一条血路。
前锋营营长,别人管他叫死囚,因为他每一场战斗都是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
死囚不是什么高手,估计连李远的一箭他都抵挡不了,受过多少次致命的伤根本数不清楚,但他就是命大,最多一次身上拔出十七个箭头,刀伤枪伤不计其数,大夫都不救了。
可他是尚华的心腹爱将,是尚华逼着医馆的大夫救治了三天三夜,居然活了过来,虽然事后在床上躺了一年,但最起码活下来了。
而当他能够行走的那一刻,就自行拆了纱布,直奔前锋营,他说,那里才是他的家,他的魂也在那里。
死囚平日里沉默寡言,但每次临战的时候都是双眼通红,在李远看来那双眼睛像狼,像野兽,就是不像人。
他的喉咙被利箭射穿过,虽然没死,但嗓音听起来就像金属摩擦的感觉,异常的刺耳。
“前锋营,跟着我,杀!”
遗忘山脉的土质过于松软,根本无法骑马,只能冲锋。
前锋营每人一个小盾牌,也就是勉强护住前胸,他们左手持盾,右手佩刀,身披皮甲,脚踏战靴,气势磅礴。
“冲啊!”
李远也是混在其中,他没有特意的凸显出自己,这样也有利于杀敌。
突厥那边静悄悄的,现在只能听见风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