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两人事先商定好的方案,牛小强占据新成立的公司百分之九十的股份,剩下百分之十的股份作价一亿美元,用乔斯对持有的苹果公司的股份的转让金进行抵扣。
乔斯把持有的苹果公司的股份一共作价五亿美元卖给牛小强,牛小强除了要向新公司注资十亿美元之外,还需要额外支付给乔斯四亿美元的现金。
至于乔斯准备用这笔钱干嘛,牛小强没问,乔斯也懒得说。
按照乔斯原本的打算,他准备用卖掉股份的钱收购惠普计算机公司,然后再通过对惠普公司的管理和经营来证明自己的成功。等到实力足够的时候,他将会收购苹果公司,这就算是完成报仇了。
现在牛小强愿意主动投资给他十亿美元,乔斯立马改变了自己的原定计划。
一般人可能会觉得很奇怪:既然乔斯可以通过卖掉股份获得五亿美元的资金,他为何还要接受牛小强的投资呢?如果他自己全额投资的话,挣到的钱都是他个人所有,不会让牛小强占便宜,这难道不更好吗?
想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从乔斯的性格说起了。
他之所以接受牛小强的巨额投资,而没有按照原定计划自己全额投资,这是因为牛小强的投资行为在他看来是一种证明。
你们不是联手把我给赶走了吗?瞧见没有?我在离开你们之后的短短几天之内就找到了下家,人家愿意投资给我十亿美元的资金,不用我自己出什么钱,我就能再次掌管一家资产达到十亿美元级别的大公司!
这充分的证明了你们的愚蠢!也充分的证明了我乔斯的实际价值!哼,你们不乐意要我,有的是人要我!
这种心态说起来有点可笑,但放在乔斯的身上却显得非常合理,没办法,谁叫他就是这种性格呢?
性格决定命运,一个人的性格会让他做事的风格有别于其他人。尤其对于乔斯这样的个性来讲,他做出这种决定一点也不奇怪。如果条件允许,他还能做出更加出格的决定。
签合同的时候必须要确定新公司的名称,否则这份合同就没有法律依据。
在涉及到公司名称的时候,乔斯没有独断专行。他已经因为牛小强完全给自己放权而对牛小强产生了好感。虽然乔斯的性格很霸道、很偏执,但只要顺着他的意思来,他这个人其实并不难以相处。
既然牛小强彻底给自己放权,乔斯觉得自己很有必要投桃报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