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昭的话就是命令,现在隋朝已经灭亡,新朝是谁的还都不一定,谁会来管这几个人的生死?再说了,太守就是一郡之长,谁会为几个溃兵流寇找太守的麻烦?这案子就这样结了。
刘德昭看看箭矢,回头对仵作说道:“仵作!这箭矢?”
仵作也是一个非常通透的人,知道刘德昭的意思,忙赔笑脸说道:“小人没有见过这箭矢。”
刘德昭点点头,对其他的衙役说道:“这小屋后面就是墓园,你们就把他们埋在这里吧,至少不是暴尸荒野,也算是对的起他们。”
刘德昭说完就匆匆下山了,在他心里,这螺纹比什么事实都重要。但他说兰若寺有恶鬼伤人,却被流传开了,成为一方的禁忌。
吴欢回到那个世界家的位置,看到的是郁郁葱葱的森林。那个世界他只花了50分钟的嘀嘀,这回程路居然用了5天。这5天,让他吃足了苦头,没有路,没有人烟,到处都是荆棘和猛兽。
其实南北朝,江南地方被开发的很少,大开发是在唐末和南宋时期。特别是南宋,因为金人南下,大量中原的人逃到江南,才有浙江的今天的繁盛。
吴欢的祖先就是北宋的时候,从江苏搬来的。到吴欢长大的时候,那片秀美和肥沃的土地,都是经过上千年的开垦和种养才形成的。
在茫茫森林中,吴欢是有把握活下去,但会活的很累,这方圆10来里都没有人烟,有足够的空间和猎物让自己生活。可是有必要长期生活吗?离开人群的人,最终死于孤独,这并不是开玩笑的。
吴欢看看自己的身体,他现在知道自己变年轻了好多,从平板电脑看自己,可能也就17,8岁。真是奇怪,人穿越,还会把身体也倒退吗?那自己带的那些物品为什么还是老样子?
就这身皮囊,带着自己随身携带的东西,出现在城市中,不用想,自己就像街上抱着金子的娃娃,成为别人的目标是分分钟的事情。留在这里,把自己的箭术,刀术和体格练好点,能在乱世当中活的长久点。当然如果能淘换到需要的东西,手榴弹,猎枪这样命可以更加长久一点。
吴欢决定在家乡度过冬天,等春天,或者下一个冬天的时候,移居到小镇上。或者可能的话,就在这里开垦过日子,娶个老婆,生几个孩子就算过完一生了。当然这个可能,就是忘记那个世界的老婆孩子。
吴欢从来不是具有野心的人,或者说,他就是一个很普通的人,老婆孩子热炕头,有口饱饭就是最好的生活。他耿直的性格在官场上,会被坑的骨头不剩。从商?没有想过,应该说,没有资本。
吴欢开始寻找落脚的地方,吴欢看过太多的野外生存节目,知道哪些地方可以宿营,怎么宿营。吴欢开始苦笑,电视总归是电视,在茫茫森林中,特别是这种原始的地方,野兽何其多?
住在树上好就好在一般野兽上不了,虫蚁会少很多。可是最大的缺点就是上下很麻烦,还有就是冬天要冻死人,烧火取暖会变的很危险。住在地上,也有地上的好处,至少不用上下,没有上下树的风险。冬天暖和一点,但面对的野兽就要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