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塔塔利亚和巴西尼要不干掉罗德-约纳森,要不帮他处理掉玛莎这个麻烦的来源。
一旦两家暗杀玛莎,就等于给了李长亨机会从玛莎、或者艾伦嘴里获得证据。
而干掉罗德-约纳森,缉‘读’局同样有机会和名义,把调查目标转向塔塔利亚和巴西尼。
要是罗德-约纳森没死,得知暗杀自己的是黑手党,不想死的话,应该会主动寻求合作与保护。
米国检查系统,有个操`蛋的规矩就是,就算你是杀人犯而且罪证清楚,只要你能提供更大的目标。
米国检查官为了功劳,大概率会和这人合作。
到时候减刑是常态。
监狱外服刑,甚至不判刑,以证人的身份有限的限制自由,保护起来都不是没可能。
当然,以米国人一贯用完就扔的习惯来说,证人的生活其实并不好过。
不仅隐姓埋名、无法工作、无法联系家人,还得时刻担心自己和家人会被报复。
真说起来,只要不是死刑和做一辈子牢,还不如老老实实服刑。
凌晨1点多,战壕吩咐人去暗中盯着丹泽尔的别墅,并且保护玛莎和艾伦的同时。
通过敢死队的老图,发现罗德-约纳森的行踪后。
和罗伯特还有联邦缉‘读’警一起,开着7辆车来到罗德-约纳森在布鲁克林区的夜店。
闹哄哄的夜店里,几十个群魔乱舞一样的年轻男女,一看到端着416,戴着头盔,穿着装有防弹板的防弹衣的缉‘读’警们时。
不仅没人敢跳出来阻挡,甚至一看到缉‘读’局的dea标志,瞬间就老实起来。
因为李长亨首先出现在电视和广播里,吸引了纽约无数人看着电视或者听着广播。
之后缉毒局突击卢卡斯家族面粉加工厂,干掉至少15人的新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快的传到大部分人耳中。
现在看dea探员端着416突击步枪,而且还头盔、防弹衣全配上的找上门。
真没几个小混混,甚至罗德-约纳森的手下,敢在这时候当着探员和突击队的面掏枪。
不过,顾忌伤到普通人,罗伯特等人其实只是个打草惊蛇的幌子。
一进夜店首先就大喊着,“联邦缉‘读’局,开灯、停音乐”,而且并没急着往夜店里走。
磨磨蹭蹭不说,对几个掉头就跑的人,就当没看见。
待在办公室里听到手下传讯的罗德-约纳森,推开身边的两个女人,拿着枪就从后门溜走。
可惜,没等他上车,就发现周围至少十几把416指着自己和几个手下。
一个听到fast突击队,大喊“联邦缉‘读’局,放下武器投降”的打手,拿着枪的手一抬起来。
在一阵‘哒哒哒’的枪声中,浑身爆出四五团血雾。
瞬间吓得罗德-约纳森等人第一时间举手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