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温晓光曾和她在一起玩过,印象中是过年时候,寒冬腊月,风势猎人,但小孩子不知道累的,屋前屋后跑着玩耍。
那会儿卖的那个一掷就响的小炮仗,他们叫摔炮,小孩子可喜欢玩,温晓光调皮,有一次趁着孙梦洁和温晓晓上厕所,农村的是蹲坑,不是马桶,他就站在外面往里摔,好不乐乎。
结果没什么好说的,当然是温晓晓给他一顿毒打。
还有一次就是岁数大了一些了,二姑父一家到城里来做客,小梦洁怯生生的啥也不敢干,温晓晓又在外读卫校,温妈就让温晓光带她出去玩,解解闷。
温晓光把她带出去了,
回来的时候两人都挂了彩。
因为他太过骚包,总有些人因为女孩看他不顺眼。
就那一次,他和孙梦洁发展出了个伟大的革命友谊,毕竟一起打过架,他自己是嘴角给人一拳打得开了,孙梦洁没什么外伤,就是给人推搡倒在地上,屁股摔青了。
而对于二姑父来说,几年过去了,这是第二次,他把孙梦洁交给温晓光带出去。
太夸张了,出去不到两个小时,打了个架回来。
至于平时的接触就是亲戚出礼坐在一起吃吃饭,有时候打打牌,大多数时间不在一起,因为读书阶段的差异,他上高中,孙梦洁上大专,几乎遇不上。
这次回了新家,总算多了些烟火气,之前都是没人的。
何雅婷也不到北金来,因为她的妹妹马上要放假,要跟她一起来大陆玩,所以就干脆多等一时间。
开门的一瞬间,他就闻到了菜香,正好瞧见孙梦洁在餐桌上放筷子的背影。
“我回来了。”他说道。
表姐转身打量他,有段时间没见了,的确是大变样。
“你是不是又长高了?”她走近稍微比了比。
“是,之前178,抽了一次筋之后又窜了五六公分。”温晓光把西装脱下,撸起衬衫的袖子,“刚来北金,感觉怎么样?”
“就出去逛了个超市,你看看给你做的菜。”
“好。”温晓光瞄了一眼,家人做,那便都是他爱吃的,顺势走到厨房里,“没听见啊,怎么不出来迎接一下?”
温晓晓无语,“接什么接,你当是总理下乡啊,我这边正烧着呢。”
“好几个菜了,差不多行了。”
“好,我知道了,最后一次,你和梦洁聊去吧,我马上好。”
孙梦洁还是那样,保持微笑,凑在一旁。
“表姐你等一下,我去拿个东西。”温晓光的包里还有一台iphone4,他姐自己有就算了。
这几年的年轻人,都爱这玩意儿,割肾买iphone就是这个阶段的事,然后过两年发现手机落伍了。
孙梦洁虽大他几岁,但不过也就23,看到了自然眼睛放光。
“我姐给你买了衣服,我没什么审美,送你一台iphone4吧,最新款的,上个月底我托人在美国买的。”
“这也太贵了吧……别刚来都送我东西,我很不好意思……”
温晓光说:“还好,美国买的,比国内便宜一些,在北金还是用这个好。”
表姐有些自卑的,他知道,原来温晓晓也有,现在就好多了。
因为钱是人的胆。
所以倒也不是就送个好手机给她用用,而是有意识的避免她在这方面感受到的落差,否则,她会觉得自己始终融入不了这个城市,北金也会将她打败,最终挤出这里。
自信可以凭很多种手段,工作的成就感是一种方式,但对于现在的她来说,可能不是最合适的。
“拿着吧,”温晓晓端着菜从厨房里走出来,“要是觉得不好意思,你就多给他烧点海带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