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翔酱肉失败,将酱汁一并带出去倒了(实际是倒进空间的大盆里),这可是他精心熬制出来的卤肉汁,一滴也不能便宜那家人,至于这三十斤肉,当然,卤过之后也没三十斤,差不多有个二十四斤,他想了下,一并带到了镇子上。
先去书局,将自己昨晚抄出来的书交给掌柜的过目,掌柜的一眼就认出他是昨天傍晚才拿走的年轻人。
“你,你一晚上就抄完了?”这怎么可能?该不会是质量不行吧?
掌柜的脸色瞬间变得难看起来,他甚至觉得这个年轻人只求速度,不求质量,连带着的翻页的速度也不耐烦起来,心想着一会儿一定要好好说道说道他,可哪里想到自己翻开书看到了什么?
整整齐齐,规规矩矩仿若字帖一般的漂亮字体,一瞬就吸引了他的目光。
尤其令他震惊的是,这些字体,好像不是用毛笔写出来的,“你,是用什么书写的?”
李翔朝着掌柜神秘的笑笑:“佛曰不可说,掌柜的可以试试看这些字迹会不会消失,如果没问题的话,我今天恩拿,十本儿吧,都要一两银子一本的。”
不可说?
掌柜的有些心焦:“是不是因为用了这种笔,所以你的速度才会这么快?”
李翔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鼻子,“算是吧?我可是熬了一个晚上呢,你觉得这质量可过了关?”
掌柜的不停点头,“很好,我很满意,就这字体,拿来当正书卖都亏了,这样,我给你涨价你看行不行?五百文的,我直接给你涨到一两,一两的给你涨到二两,但是前提条件,你以后抄书都拿我家的,可行?”
既然这小秀才不说自己是用什么笔写的,那他不防将他写的书都收集起来,就凭这稀罕的笔写出来的字迹,若是拿到京城去卖,那价格……
掌柜的越想越兴奋,看向李翔的目光更是充满了迫不及待。
李翔没想到只是换了个笔,这价格就翻了一倍,四两啊,昨天写的四本就四两银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