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脚磨泡,腿肿,屁.股磨皮都咬牙坚持了下来。
凌剑很满意他的进步,还煞有其事的过来拍拍他的肩膀。
“行,不愧是施枫杨的儿子,这次去军营你要有个心理准备,里面很多人都是你爹曾经的部下,若是让他们知道你这么弱鸡,估计会替你爹好好对你特训,其实你的先天条件并不差,有没有毅力和那些普通士兵一样,坚持军训?”
“当然有,我能跟过来,就说明我有这方面的准备了,岳父大人请放心,我不会给我爹丢脸的,不过,可能需要时间。”
凌剑颔首,“这是肯定的,看你这样也不像是没有一点的上进心,啧啧,我也实在佩服施丰源这个畜生,能把你这个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孩子养成个废物,他也不知道存了多少坏心思,”
“你爹他去世前最后一战,若是能活着回去,就是封个侯爷当当也是绰绰有余的,可惜啊,这个好处被你那好叔叔拿走了,所以他今天是丞相,而你,成了我凌家的上门女婿,”
“筠儿啊,人活着就好,其他的,什么都是次要的,命才是最主要的,你说呢?”
再大的荣誉,你没命享受,全是枉然。
命的确是最重要的,好在这具身体现在才十八岁,一切还来得及,来得及。
这个施丰源虽然不是东西,把他养废了,可没有对他的身体下什么手脚,他是弱,但若加以调理和训练,后天也能做出大改变。
到达南疆之后,天气就一天比一天热起来,他们在南疆的驻扎地是一个城池,叫燕阳城。
城内城外都有他们的士兵,平时操练的时候要到专门的操练场,这里最开始的时候非常荒凉,后来是士兵们一点一点建立起来的,再后来他们就在这里结婚生子,渐渐的才有了老百姓。
可以说,城中一大半儿的人都是军人家属,一小部分的人是外来户。
南疆多山多林,燕阳城驻扎在军事要地上,既可以守卫边疆,也能在这里自给自足,过自己想要的日子。
施筠一路走过来,满眼都是绿色,尤其在他们边界的交汇处还有一条燕阳河,这条河又宽又长,绵延不绝,既将敌军阻挡在外,也给附近的老百姓创造了绝对的水资源,难怪还没来的时候,凌舞就说,她会喜欢。
的确,就目前来看,她还真喜欢这里,有山有水的地方,不仅风景秀丽,物资也多,虽然这条河隔开了南疆与西域,但南疆有的山,西域也有,西域有的林,他们这边也有,唯一遗憾的是,她现在没有空间可以运送物资了。
要不然,这得多滋润啊!
父女俩现在是凌家军的掌舵者,所以平日里都是父母在军营的时候,凌舞在城内,现下凌剑来征求两个人的意思时,凌舞几乎没有思考的对凌剑道。
“爹,以后你和我娘就留在城内吧,我们俩在城外驻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