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一万两银子,她就只剩下两千两的外债了,没能在半年之内平了这一万两银子的账,施筠还有些不好意思,但凌家父女却已经很满意了。
在半年之内就赚了这么多,那未来岂不是有希望了?
所以他们一点也不失望,反而对施筠高看了一眼。
以前觉得这个女婿只是个空有其表的花瓶,可是现在通过这半年的观察,发现他也是因为环境不得不长成那样的性子,看,自打来了南疆,他的变化却是有目共睹的。
以前说他吃不了苦,像个娘们儿似的弱不禁风,可是你再看现在。
不但独自一人支撑起了他们家的酒楼、杂货铺,甚至还听说现在在做药丸,一个月起码有二十天时间跟着军营的士兵一起训练,这孩子哪里是吃不了苦啊,分明是很能吃苦。
就连凌剑自己也不得不佩服自家闺女的眼光,先前觉得这个女婿是个累赘的他,现在越看他越顺眼,潜力股啊,谁不喜欢?只要将来他发达了,别抛弃自家闺女就行。
不过说起施筠做药丸,这个当将军的凌剑还是很不放心:“他行吗,别吃死人了。”
虽然之前姑娘信誓旦旦的说施筠学过医,但他毕竟还是太年轻了,而且学医和看诊是两码事,尤其这做药,一不留心那是会吃死人的,即使她拿过去的药给军医看了,也试吃了,效果很好,可凌剑还是觉得提心吊胆的。
“爹,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你要是不信他,大可不必用他的药,可是你也看到了,就目前为止,吃了他的药的士兵并没有什么不.良反应,而且军医也说了,这种药丸明显比那些熬出来的汤婆子好多了,有些药还入口即化,不比捏着鼻子硬罐出来的药好?”
“不是,我只是好奇,这孩子还没有二十岁,啥时候偷摸学了这么一身本领回来?但凡他当初在施家露出一点点这样的水平,也不至于被施丰源慢待成那样吧?”
凌舞听了不屑的摇头:“如果他真那么做了,哪里还轮得到我去捡这个漏?”
凌剑对于闺女这么比喻,有些不高兴:“你怎么就是捡漏了?你又不是嫁不出去,军营里喜欢你的孩子多了去了,只不过我没瞧上他们,别说的跟你嫁不出去似的。”
凌舞撇嘴,就你闺女这模样,还真轮不到她去挑好吗?那些说喜欢他的人,也是看她嫁出去了才一脸可惜,真要嫁给他,闹不好比施筠当初反应还要剧烈呢,而且一不小心还会落一个官大一级压死人的说法。
不管什么年代,都有看脸的时候,尤其凌舞这种不怎么看重模样的女人,力气大的吓死人,舞刀弄枪比男人还厉害,其实就算长得漂亮,也未必有男人会上赶着去,因为不好驾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