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滋味’餐厅中出来。
“哇,谢前辈这里的菜真的太好吃了,林旭,以后要是有钱,我们也开一个这样的海鲜店吧!”安潇潇摸了摸吃得饱饱的肚子,吃澳龙吃到撑肚子,真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事情之一啊!
“那我慢慢攒钱。”林旭看着安潇潇的笑容,答应了下来,他想了想,一次B级任务,能有两万块钱,A级任务,可以有十万。
修缮道馆,算五十万,谢老板这样的海鲜店,恐怕最起码也得三百万才能开下来。
就算每次都是A级除妖的任务,那就是三十五只妖怪。
该死,上哪找这么多妖怪去啊。
安潇潇白了林旭一眼,说道:“不用!我到时候让父亲送一个给我们。”
林旭认真的说道:“我感觉咱们年轻人还是要脚踏实地一点,也不想让安叔叔太看轻我,就送两层吧,咱们自己努力努力,再盖上去一层。”
林旭此刻,很能理解傍富婆是种什么心态了。
傍富婆就是,需要苦苦奋斗,杀三十五只妖怪才能赚到的钱,老丈人可以直接送给自己。
这还奋斗个啥啊,有啥梦想能有这实在。
“还有三天,烟火晚会就开始啦。”安潇潇双眼放光,说道:“到时候咱们去看烟花吧!记得到时候穿正式一点!”
“好……”
二人回到上港大学后,各自分开。
不过此时正好是上课的时间,该死!
今天又旷课了。
该死啊!
接下来的几日,除了上课的时间外,他便是修炼,偶尔陪着安潇潇一起,在校园的四处逛逛,日子倒是悠闲惬意。
烟花大会的日子,终于到来。
404宿舍内。
何叶此时,正拿着发蜡,将头发梳成大人模样,他已经约好了一个学姐,一起去探讨文学。
“借我用用。”
拿过发蜡,林旭双手有些笨拙的将发蜡抹在头发上,今天他少见的穿了道袍。
这是他从小的习惯,每逢节假日,或是有重要场合,他总会跟随师父穿上道袍。
“不是吧,老林,你就穿这个出去和安姑娘约会?”躺在床上,玩着手机的邓世杰,看着林旭的道袍,楞了半响。
“怎么?有问题吗?”林旭回头看向邓世杰。
“你仔细想想,如果我穿僧袍出去和妹子约会,你会对我说什么。”邓世杰反问。
林旭认真想想那个画面:“那你就是缺心眼。”
“你出去买一套西装,换上,另外这头发也别乱弄了,弄半天,还不如我这光头好看呢,出去找个理发店处理一下。”
“还有,领带就别打了,太正式了。”
“对了,记得喷点香水,我记得何叶柜子里就有……”
林旭站在镜子面前,看了一眼身穿道袍的自己,这身挺好看的啊……
“那你呢,今天难道不出去?”林旭问道:“不约学姐什么的出去看看烟花吗?”
“我就不去了,陪着老孟和老刘在宿舍里斗会地主。”随后,邓世杰笑着说道。
……
夜晚,逐渐降临,数不清的情侣,夫妻,家庭,皆来到了海滩上,今晚,海上会有盛大的烟花表演!
林旭此时,穿着一件崭新的西装,身上还散发着淡淡的香水味,来到了海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