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
侠以武犯禁!
你们是平民,不该拥有武器,也不该兴起反抗的念头,只需要乖乖活着就好了。
如果别人用武器杀你们,自然由法律来处罚他!
你乖乖去死就好了!
不然一旦你拿起武器反抗,触犯法律的人就是你了。
什么?
一命抵一命?
不要这么偏激嘛,
现在可是新世纪了,
崇尚人权,
不一定非要一命抵一命的。
所以对于好多事情,人们都只是敢怒而不敢言。
但如果这个敢怒的后面加上了足以支持它行动的力量,那一切就完全不同了。
举步之外皆敌国。
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
你若犯我,我必让你血溅三尺。
李维斯就是一个现成的例子。
他要复仇,
他没觉得自己错了。
只是杀了一些他认为该死的人,联明查组就要带他走,李维斯当然不可能束手就擒。
再加上钱金这些人也不是什么善茬,动手便是在所难免的事情。
好在李维斯的父母以及附近的居民都早已被钱金他们调走,不然这场战斗不定还要殃及池鱼。
“散开!”
遭到了琉克突袭的钱金当即让所有组员分散。
顿时间,
七个人从不同的方向包围了李维斯,且时刻提防着李维斯那种诡异的能力。
而李维斯此刻的心境则是慌乱有之,兴奋有之,激动亦有之。
初得异能,
几乎所有人都会认为他们是这方地的主角,认为整个世界都应该臣服在他们脚下。
李维斯也不例外。
但他也确实有自傲的本钱。
不同于其他异化人类,李维斯所获得的异能虽然在初期的表现并不会异常强大,但这种能力最可怕,也是最强大的地方则是在于它的成长潜力。
杀十人可召唤一名死神。
那么杀一百人,一千人,万万人呢?
甚至将整个世界的人都杀了,是不是李维斯就会地球变为亡界,他则是这个世界当之无愧的新王?
所以在面对钱金等饶围攻,李维斯仍旧无所畏惧的命令着琉克进行攻击。
毕竟琉磕存在是无法用肉眼察觉,最起码钱金等人是无法看到琉磕。
并且这一次李维斯的攻击目标也有了变化,
不再对钱金这个虽然看不见琉克,但还是能够隐隐察觉到琉克攻势的人。
彼此警惕的时候,琉克便已经在李维斯的命令下,靠近了一名调查组成员,就在钱金刚刚察觉到不对的那一刻。
手起刀落,
一名调查组成员就这么瞬间倒在地上。
其原本红润的肤色在被琉克攻击之后当即变得无比惨白。
死神的武器,
在击中躯干的那一刻,便会将其全部生机掠夺。
“王岚!”
惊呼声中,立即有另一名调查组成员前去查看。
仅仅是片刻之后,这名调查员便一脸悲痛的对着钱金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