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谈凯一个五十岁的老男人一个品味,那边两父女总算是腻歪完了,接着布莱恩就将自己的女儿介绍给了凯。
金第一次看到父亲带着自己的朋友来家里,以前的时候,金也好奇自己的父亲到底是做什么的,可每次问他,他都会告诉金,他是在为国家服务。金一直无法理解,到底是什么工作需要被说成是为国家服务。总之,金只知道自己的父亲很忙,但在忙什么,在哪里忙她一概不知。
她的母亲或许知道一点,但也只知道一点而已。这也是她母亲和父亲最大的分歧点,他从不说明他到底在哪,在做什么。同样,他也从来没带自己的朋友回来过。
她们母女两对自己的父亲和丈夫居然一点都不了解。
所以金对于父母的离婚一直都是持有支持态度,如果不是布莱恩是她亲爹,对她的确非常非常好,她甚至都不想理他。金有时候在想,她和那些单亲家庭的孩子好像没什么区别。
但不管怎么说,布莱恩居然带朋友来见她,这是开天辟地头一回,金也很好奇自己父亲的朋友是什么样的人。
结果一看,居然是一个非常英俊的年轻人,高高的,看着有点偏瘦,但身材很好,很斯文的样子,但身的气质很独特,有一种利落感。让人一见到就有种安心的感觉。至少他绝对不像是坏人。
“你好。”金看着这个帅气的年轻人,感觉脸有点发热。太帅了!以至于都忘记了基本礼貌。
好在凯并没有在意一个小丫头的冒失。
“嗨,你好,金,我听你爸爸常常提起你,你比照片漂亮多了。”看到一条露大腿的小热裤,米蓝色宽大T恤,身材姣好,甚至带着几分火辣的金,凯按照西方人的习惯夸奖到。
金有点害羞,一点没有往日的大大咧咧,她小声的说道:“谢谢。”
布莱恩因为和女儿相处的少,不太了解女儿的异样,倒是她妈妈丽诺尔很敏感,看出了金的不对劲,不过对此丽诺尔并没有阻止,在她看来,布莱恩带来的这个朋友,比布莱恩强多了!礼貌,帅气,有品味,身的衣服虽然看起来并不显眼,可实际全是高端品牌,甚至他身的西装都是私人定制的。
这说明,凯的家境一定不错。
既然如此,丽诺尔不觉得自己有必要阻止女儿,女儿都是18岁了!
在互相尬聊了一会儿,布莱恩提出要接走金,丽诺尔有点担心,但布莱恩有探视权,这一点在离婚的时候就说好了。丽诺尔没有任何理由拒绝金的生父探视。
刚好今天丽诺尔需要陪着多雷格去一个酒会,所以只能同意了,但还是告诉布莱恩,明天中午之前必须将女儿送回来。
……
一离开家,金立刻像是小鸟脱笼。虽然那个家很大,什么都有,但金还是有点不习惯。多雷格也不错,可金能感觉得出来,他那是客气,并不是亲情,这很正常,毕竟两人相处的时间不算长。
可看到自己母亲和多雷格卿卿我我,她反倒像是外人,她知道母亲绝对不会这么看,但那种陌生感,还是让金感到不适应。所以她挺愿意陪着自己老爸的,毕竟不管布莱恩有多少错误,对金的感情却绝对真挚。
他们开车来到了一家家庭餐厅。
名字很奇怪,叫做巴里老爹的地狱厨房。此刻是晚,正是一家餐厅最忙碌的时候。屋子里一家坐满了人,只有寥寥几张桌子是空的,面放着以预定的牌子,这说明这几张桌子一家被人订了。
这家餐厅说实话,装潢什么的都普普通通,甚至卫生条件都非常令人担忧,可却非常受人欢迎,来这里的人,因为整个餐厅全是男人,而且每个人都是彪形大汉,一个个穿着皮夹克,剃着光头,一副飞车党的样子,给人的感觉很不好惹,而且他们面前的菜品异常的统一
各种肉,以及卡路里爆表的各种奶酪和各种酱料,唯一的绿色就是腌黄瓜……这是一家专攻肉食品的餐厅,他们家的烟熏牛肉简直就是犯罪,比洗衣粉还要瘾。
对那些喜欢健康饮食的人来说,这里的一切简直是犯罪。
“嘿!巴里!”布莱恩来到这里之后反而像是活过来一样,他非常自然和这里的老板打了声招呼。
餐厅老板巴里老爹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白人,胖胖的,他的大肚子和他的大胡子都非常引人注目,加手臂露出的骷髅和花朵纹身,看着就是一个不好惹的角色。此刻的他就像一个暴君一样,嘴里不断的大声喊叫,哪怕是顾客和他说话,也是一副要吃人的样子,他这里没有菜单,他会极为蛮横不讲理的告诉顾客,你需要的就是这些东西,然后拿着你的东西滚蛋!
但神奇的是,每一个被这样对待的顾客不仅没有生气,反而一脸高兴,活像一个抖M。
这也是这家餐厅的特色,顾客在这里没有点单的权力,老板会根据自己的经验给顾客合适的分量和菜品,当然也可以续肉,但会挨骂。至于浪费,那更可怕,这个老头会把你赶出店子,然后这家店再也不欢迎你。
很蛮横霸道的规矩,但伴随着烟熏火燎,空气渐渐弥漫着的肉香,明确的告诉来这里的每一个人,别人蛮横是有自己的底气的。他不愁生意!
看到布莱恩和自己的打招呼,老板压根没理会他,而是自顾自的从烟熏炉拿出一大块牛排,大块的牛排肉排被烤成枣红色,焦红酥脆的外表,此刻还“滋滋滋”的冒油,伴随巴里老爹一阵手起刀落,充盈的油脂和混着汁水从刀口喷出。
空气中的味道,那股足以让你味蕾疯狂味道,瞬间在这个不大的餐厅内弥漫开来。
这是他们家的招牌,烟熏牛肉!你只需要咬一口,充盈的汁水便会瞬间征服你的味蕾。
接着巴里老爹又拿出了大概二十磅培根以及一炉烟熏鸡。
布莱恩的菜算是齐了。
“滚蛋!没看到我正在忙吗?”
这是老板对布莱恩的问候。很亲切对吧。
金有点瑟瑟发抖的看着周围的食客,以及慢慢一打铁盘的肉!唯一的蔬菜就只有腌黄瓜而已……金也是大姑娘了,已经非常明白日常卡路里摄入的重要性,这玩意一看就是催肥专用的,她有点不知道该不该下口了。
“巴里虽然脾气不太好,可他的烤肉绝对是整个洛杉矶,乃至整个西海岸最好的!只要你尝一口,就会彻底的爱它。”布莱恩非常贴心的给金片好了几块烟熏牛肉放到了她的盘子里。这里菜就是这么豪放,肉要多大快有多大块,再加满满的酱汁,看着就像一座肉山一样。
金这边还在犹豫,她怕长胖。
凯那边就不客气了,他才懒得去片牛肉,直接大块就往嘴里放,像这种粗犷的料理,就应该大口吃,斯文了反而没那喂了,就好像湘西土匪猪肝,凯早年吃的时候,那叫一个好吃,大块的猪肝,爆炒,辛辣十足,吃着就爽,可到了后来,一些大餐厅学去之后,就变得四不像了,变得精致了很多,但也失去了原本的味道。
看到凯这边吃的那么香,最终金还是忍不住,吃了一口,接着就停不下来了。
这顿饭吃的也算是宾主尽欢,餐桌光闷着头吃东西也没多大意思,所以三人也顺便聊了起来。
当金知道凯居然是芝加哥警察的时候,对他的职业非常感兴趣。缠着他讲一些探案故事,搞的跟凯是福尔摩斯一样。可问题是有些东西真的不能乱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