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生总之和自己开这种玩笑,白倩好不容易可以和乔宏超结婚了,但是等来却是乔宏超的失踪。
白倩只能去求警察,求求他让自己和周培见一面,警察居然同意了。周培被剪去了一头的长发。
周培还是那样的嚣张:“没用的,我是外国国籍,他们是不可能拿我怎么样的!”
“乔宏超,我今天就想出院了,我本来也没什么大毛病,只不过只心里问题而已,我们手里现在有钱,就算赵凯旋他爸爸真的过来了,大不了就是把钱还给他,我已经彻底想开了!”白倩的话说的那样平静,一边说一边一口一个一口一个的吃这芝麻汤圆,乔宏超欣喜若狂。
“我也要出院了,我知道虽然我的状态不像倩倩那么好,但是我真的没问题了,我不会再寻死了!”漆明花的状态其实并不像白倩这么好,但是医院这个地方住的时间长了只会让人的心情更加的不好,所以兰婷和乔宏超商量后决定让她们两个都出院。
白倩自从和漆明花经历了跳楼醉酒的那一晚之后,尽管白倩的心里任然充满着恐惧,但是白倩努力让自己活的开心一点,这一段时间乔宏超只觉得白倩对自己特别的依赖和缠绵,完全没感觉到白倩的异样。
白倩喜欢牵着乔宏超的手,如果没人的时候,白倩喜欢靠在乔宏超的怀里,甚至白倩总是喜欢紧紧的抱着乔宏超,甚至主动的和乔宏超接吻,唇舌交缠之间,乔宏超感觉到的是甜蜜,白倩却有一种灾难之前的放纵。
在许多事情上,举例一个比较火的例子:两名黑人留学生在出租车上吐痰,劝说无果后,变本加厉,司机不想警察过来,因为外国友人原因过来也是踢皮球,此时出租车已经遍布浓痰,后要求卫生清理费200元,索要无果,意图向学校揭发他们事迹,他们才愿意赔偿。各大案例不都举例,相似之处,大家慧眼独断不少网友一些评论有偏向于别歧视,正是因为你们这种歧视才让他们的行为被你们带上有色眼镜去定论,这种观点我并不认同,首先这不是歧视,请先定义什么是歧视,人对人就某个缺陷、缺点、能力、出身以不平等的眼光对待,使之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多带贬义色彩,属于外界因素引发的一种人格扭曲。黑人我们有对他们的以上几点有异样眼光吗?并没有,无论你是黑人还是白人还是中国自己人,你在做出这种行为难道不应该谴责吗?难道不应该批判吗?我认为最恶心的不是歧视,而是全国这么多黑人在奋斗摆脱上世纪奴隶烙印所带来歧视的时候,有些害虫,蛆虫骨子里依然还是如此,利用歧视二字做保护伞做出一些让人难以启齿的行为。
第一这种人不懂感恩,不懂民族,不懂如何去蜕变,***,林肯....等等这些伟人,从废除奴隶制一直到现在的防治黑人歧视政策和文化,被这群人毁之一旦,为什么黑人歧视久久不能消除,就是因为大部分人黑人都如同害群之马,没有民族的自强心,没有民族的振兴之心第二我为这种人感到非常的悲哀,黑人土著从发现开始到如今,经历了被奴役,他们从奴隶身份走出来就已经不容易,民族贫瘠以及长期被殖民和奴役,导致没有属于自己的文化而言,文化是什么,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中国如此快速的发展绝对离不开五千年繁荣所带来的文化,正是儒,法,道等思想,潜移默化的让每个华人有自治,自强之心,才有了如今的泱泱大国第三现在很多黑人来到中国利用歧视二字作为挡箭牌,我们中华56个民族,什么时候听说过民族与民族之间有歧视?有大的冲突?海纳青史就是我们民族的格局,我们不歧视你们,不代表你们可以利用这二字作为你们得寸进尺的资本,否则有一天你会知道中华民族为什么昌盛的原因,融洽欢迎,恶念必打!
其实,说的不客气点,资本主义国家就是上层一群精英带着下面的一群屌丝,在一个很好的社会制度下生活而已。社会阶层相当固化,优秀的人只是一小部分,普通人是大部分。我自己认为大部分中国男孩还是非常优秀的,踏实,努力,上进,很有活力的感觉。中国社会发展太快了,导致很多男孩的经济水平上去了,但是gap在于:男孩在努力打拼的同时,忽略了“逼格”二字,导致很多踏实努力的男孩子,看起来有点邋遢,不顾个人形象。所以会有种“屌丝”男士的样子,it男最典型。其实,女孩子要给人家一点时间嘛,经济基础提高,再帮着男孩一起提高上层建筑。而且,拥有一技之长,又踏实努力的男孩子,难道不应该很性感嘛?
移民,从来就不是一件简单易行的事。
对于很多已经移民到国外的朋友来说,或许每个人都能书写个千字小作文,诉说自己移民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波折。不过,当大家辛辛苦苦递交材料等待审核的时候,还有一群人可能比我们更煎熬,他们就是申请中国绿卡的外国人。
移民现象并非中国所独有。在全球化的今天,它是很多国家都有的普遍现象。像同为g20成员国的俄罗斯和印度也是移民大国。即便是全世界精英都心之向往的美国,也存在类似现象,美国2011年就有近1800名富豪放弃了美国国籍或绿卡,而这一数字是三年前的六倍。
很多人想从中国移民出去,也有很多人定居到中国,这些都是正常现象。因为移民本身就是一种自由选择,加上中国的国际地位正在逐步上升,国家发展也越来越好,虽然还是发展中国家,但很多城市的生活水准已经赶上发达国家。对外国人的吸引也是一种必然趋势。
一、继承适用的法律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因此,外籍人士继承国内的房产适用的法律是国内法,此处的外籍人士是指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外籍华人以及外国人。
二、继承手续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外交部、国务院侨办《关于办理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以及外国人房屋产权事宜中如何确认公证文书效力通知》的规定,外籍人士需要办理继承手续:
1、申请继承在中国境内的房产的华侨或外国人,须向居住国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书,证明申请人的职业、住址和他与在中国遗留有房产的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该公证书还须经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根据领事条约,两国互免认证的除外)。如果华侨或外国人在与我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办理的公证文书,原则上需经该国外交部及与该国与我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申请人持上述经过认证的公证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遗嘱等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手续。公证机关对有关证件审核后,认为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发给房屋继承权证明书。申请人凭此证明到房产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具体继承事项。申请人不能亲自来中国办理继承事宜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理人代办房产继承事宜时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记明代理人的姓名、住址、代理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书也应按规定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3、华侨或外国人因继承中国境内的房产发生纠纷时,可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决,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华侨或外国人继承中国境内的房产,适用房产所在地法律,即适用我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