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人队,福克斯正是凭借强悍的防守功夫充分显示出其重要性的。在每场上场的有限时间里,福克斯总是能够充分展示出他出色的防守技巧,抢得足够保证湖人队胜利的篮板,而且不时还会有几次漂亮的抢断。
在其11年的职业生涯中,他积累了足够的经验,能够充分洞察场上形势,时刻保持冷静的头脑。由于福克斯速度奇快,所以他总是能够抢占有利的防守位置,做出最合理的防守动作。
在防守时,福克斯的致命杀手锏是粘人,无论多么狡猾的看防对象,他都能够像橡皮膏一样紧紧地缠在其身畔,直到对手丧失攻击性和危险性为止。
在湖人队,福克斯与科比是铁哥们儿,每次提及福克斯后者都不吝赞美之词“他表现得太出色了,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夸奖他才好了。”
平心而论,以福克斯现在的竞技水平和知名度在任何一支球队担当一名重要的攻击手或领军人物可能都是一个不具争议性的结果,然而在人才济济的湖人队,他只能在奥尼尔和科比之下充当一名默默无闻的配角,并且还拿着少得可怜的每年不足400万美元的微薄薪金,但他没有怨言。
依然兢兢业业的打好每一场比赛,尽到本份地充当一名令对方头痛的防守者,一名为他人做嫁衣裳的传球者、一名具备犀利攻击力的得分者。无可否认福克斯是湖人队乃至整个联盟里为数不多的低薪高能的球员之,他所希望的只是球队的胜利,因为胜利就意味着总冠军,而冠军是每位球员梦寐以求的至高荣誉。
只要球队胜利,无论要他做什么,哪怕是最苦最累的差事防守,他都没有二话,更何况他的防守又是那样的出色。“很多家伙希望获胜,因为对他们来说获胜就意味着大量的金钱,而里克则是少有的几个期待胜利远胜于金钱的人之一。”奥尼尔在谈到他这位共事五年的队友时一脸由衷的敬佩。
福克斯出生在加拿大,两岁时随父母举家迁到了巴哈马,可以说福克斯自小就与篮球有了一份难以割舍的感情,他央求爸爸让他参加球队,起初爸爸并不同意,因为福克斯家族拥有一个庞大的钻石生意,家人希望他能够继承这一切,并一直以此为目的来培养福克斯。
然而自从篮球进入福克斯的生活,一切都改变了,他发现原来生活中有这么今人向往的东西,在这两者之间,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后者。与此同时,家人也被他对篮球的执着和在篮球方面特有的天赋所感染,并最终答应让他参加球队,而且给予了他最大的支持和鼓励。
在福克斯15岁那年,他来到威名远扬的篮球名校北卡罗莱纳大学深造就读,在那里的四年,他学到了完整的篮球技术并领悟到了深刻的篮球理念这份宝贵的经历让他在以后的比赛中总是显得从容自信,具有大将风范,为以后的职业生涯打下良好的基础。
福克斯在选秀大会上被凯尔特人在首轮第24顺位选中,他也是自伯德以来,凯尔特人队惟一位在新秀赛季第一场比赛中就出场的球员。新秀赛季里福克斯共打了1场比赛,其中5场首发出场,平均每场能拿到分并且有16次助攻,27个篮板。
这样的新秀表现还算过得去,福克斯在凯尔特人队效力的六个赛季一直是球队重要一环。他在有限的上场时间里均能拿到令教练满意的统计数字,随着比赛经验的丰富,福克斯终于远离了板凳,并成为主要的攻击点和防守凭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