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斯虽然已经具备巨星身价和成绩,可毕竟只是个年仅24岁、出道四年的新生,离NBA球队27至32的黄金年龄段还有一定距高、这时候把带他逐渐从一个大学球员转型成为职业的主教练的西拉斯赶走,显然颇为不利。如果放在一般球员身,这名球员要么自己转会,要么就会成绩不稳定。对一般球员是打击,对戴维斯可不一定。
戴维斯一直在和困难作斗争,99年参加选秀之前,他的膝部受伤.因为害怕影响顺位,他冒着极大的危险戴膝部支架强行在比赛中出现.结果他当年的大学成绩比之前年足足提高了4.2分,黄蜂队也看中他的拼搏精神,甘心赌一把、用第三顺位选中了他。99赛季成了黄蜂队的转折点,从这一年起,黄蜂队摆脱陪衬的弱小形象,正式成为东区强队,02赛季还成了东区冠军的候选。
戴維斯从进NBA的第一天起,就体现了常人罕见的适应能力。第一个赛季,黄蜂队有出色的控卫韦斯利,这位老将无论在经验还是在技术都有独到之处,尤其三分球神准,戴維斯只能当个基层替补,每场出场不过18.6分钟。虽然出场很短.戴维斯把握机会能力却很强。可以利用队友的掩护抢得场均6分、3.8次助攻,并经常沿劲爆扣篮。
从那个时候起,西拉斯就决定着重培养戴维斯。因为夏洛特球市普通,韦斯利稳定足够,但吸引球迷眼球的能力和戴维斯相比差远了。戴维斯靠着自己更适应NBA的天赋本钱站住了脚,适者生存这条不变定律又一次生效。很快,韦斯利不得不在小兄弟面前退让,把主力控卫的位置拱手相让。好在韦斯利还有一手三分球功夫,否则非让戴维斯踢出黄蜂队不可。
戴维斯的适应能力只用两年时光就体现无疑,也是他02年夏天能提早签下顶薪合同的保障。从他的能力之强就可以看出他是个相当容易代入的球员,主教练换了没关系,只要主教练还把重任放在他身,他就可以继续放光,让主教练坐得更稳。
何况当年弗洛伊德在公牛队失足并不能完全归咎于能力不足,公牛队一帮生兵小将,怎么能将弗洛伊德的快速进攻、全员集体防守的精髓发挥。戴维斯则不同,他用自己强壮的身体卡位、快捷的双手抢断,在进攻中外线、内线通杀,辅以布朗、马格洛伊尔两位苦力悍将,自然多点开花,势不可挡。在戴维斯的全员组织下,黄蜂队每场有22次助攻,在东区首屈一指。
换了教练没有问题,只要手下一批出色的球员,一个绝对的核心在,怎么打都有理。记得有人问过:为什么杰克逊不去执教一支弱队?很简单,手下没有好球员,他就算是如来转世也保准没有总冠军,甚至进季后赛都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