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小侠和一个美国人吃饭,外语派了用场,呱唧呱唧的,虚荣心得到了一定的满足。可惜的是,那美国小伙子居然说他不喜欢体育,所以从来不去现场或者在电视看比赛,本来正准备和他神侃美国四大联盟,只得作罢,真遗憾。这小伙子住的亚特兰大是全美有名的体育城市,四大联盟的球队锐勇、猎鹰、老鹰队、长尾鲛一个都不缺,虽然说NBA的老鹰队现在比较弱,在东部沉底,NFL的猎鹰也是烂队一支,可他们MLB的锐勇和NHL的长尾鲛都是大强大勇之队,可人家小伙子一样不喜欢,你也没办法。随意地问他,你肯定知道姚明吧。他诚实地可爱之极,问:姚明是谁?
看着眼前这位名叫史蒂文的小伙子,而且是博士,我由衷地说你活得真自然啊,如果你现在学的专业不是法律而是考古的话,那你绝对是一位世外高人,境界远超像小侠这样的世间俗人。史蒂文两眼放光,轻柔地说谢谢,差点没把正吃菜的我噎着。
有时候,这就叫做命运。你想在现场多看些比赛感受一下氛围,但没机会,人家有的是机会就是不喜欢。像我一个铁哥们,住的地方离纽约宾西法尼亚广场二号的麦迪逊广场花园并不远,走路也就十几分钟,但从来没去过这个球馆看球。这倒不是因为价钱贵,他十几万美金的年薪不会在平那点票钱就是不喜欢,他唯一次看 NBA比赛的经历是在芝加哥联合中心球馆,那还是因为姚明和火箭队赛季来芝加哥比赛几个朋友一撺掇,把他也怂恿去了。回来后,我问他看球感想如何,答案异常简单:坐在后面看不清楚,就看见几个人影在晃动。这哥们最后还有一句,下次再不会去看球了,觉得没劲。
所以,要说美国是一个体育王国,从小学就异常重视体育,学校里的体育明星最招女孩子喜欢,这话是没错的,但要说都喜欢竞技体育,那也是一部分人。其实,在这个竞技体育里,也分职业和业余,又会分流出一部分球迷,像很多篮球迷就喜欢当地的大学和高中比赛,喜欢业余篮球的狂放自由,反而是不太看职业的比赛,认为那商业味太浓,失去了篮球的本真。同样地,喜欢街球而讨厌NBA的球迷也不是没有。
进一步思考,也就能够明白NBA最近几年为什么强打国际牌,斯坦恩为什么那么热衷于推广NBA的国际化。如果美国市场委顿不前,甚至有所菱缩,联盟倘若要寻求大的市场突破,眼光只能寄望于世界,企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境界。可惜的是,有些美国人不太明白斯坦恩们的良苦用心,在姚明去年成为选秀状元、国际新人达到两位数的背景下,《纽约时报》在体育那一叠的报纸头版发表社论,认为NBA的国际化推广过了头,损害到本土球员的利益,长此以往NBA将不NBA,将是外国人的天下。
但小侠试问之:NBA的国际球员是多了,一部分人是拿了高薪,但这点钱和NBA在国际球员所在国家的市场利益相比,值得一提吗?用咱们老话说,就是国际球员喝的只是汤,NBA吃的才是肉骨头。
中国还有一句老话,叫做一山不容二虎,搁到NBA里说事,与前面提到的《纽约时报》论调契合。但是,在全球化遭人喜欢也遭人骂的这个时代,事事讲的都是正和博弈和多赢,讲究跨国合作,NBA想保持其纯洁的民族性,独守本土市场,已经成为世外桃源式的空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