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配好衣如同战马配良鞍,你是一匹千里马,可惜缺乏一个能够驱策你的主人!“胖子不以为意的转过身去,看着远处绿意苍茫的芮尔典原野,缓缓说道
”在我的家乡有这样一个古老的歌谣“岂曰无衣?与你同袍。国于兴师,修我戈矛。岂曰无衣?与你同裳。国于兴师,修我甲兵。与我偕行”
胖子声音停了停,油然转身,看着满脸困惑的绯红尔多,双目神光电射,淡淡说道“这句古老歌谣的意思是说,谁说你没有军服?我与你同穿一件军服,国家要发兵要打仗,修整好我们的戈与矛,与我敌对同一目标,谁说你没有军装?我与你同穿一件衬衫。国家发兵要打仗,修理好我们矛,与我同把敌人歼灭”
胖子话音刚落,绯红尔多的脸色顿时变得一片惨白,眼中满是挣扎的神色,如果此刻还不知道维基亚猎鹰的意思,那绯红尔多就真是一个傻子了,
这明显就是裸的利诱嘛,发出如此邀请的如果这是一个小领主倒也算了,可是发出邀请的,是这片大陆上最有权势的人,是数十万大军的无敌统帅,对于这样的邀请,想要拒绝谈何容易,哪怕这个人曾经是自己恨之入骨的敌人
多少次午夜梦回,梦见的都是长号嘶鸣,联营遍野的战场,那才是自己应该过的生活,而不是现在这种在平凡中醉生梦死的日子,希望通过酒醉来麻醉自己。何尝不是一种寻求解脱
胖子看了一眼头顶的天色,说道“我不喜欢逼迫人,我相信你会做出一个正确的选择”胖子扬起手指着天空已经偏过正午的太阳,说道“落日之前。我就会离开这里,如果你跨上了门口准备给你的战马,就代表你向我效忠,
我们一起去北方,去我们伊卡迪瓦人祖辈们都没有到过的地方,那里是大地的尽头,征服它,让绯红家的热血再次沸腾起来。让百年豪门绯红家再次屹立,如果你选择了放弃”
胖子的声音停了停,有些惋惜的说道“我很遗憾,你可以选择从庄园的后门走掉。你我今日所谈的一切都不会泄露出去,你依然可以去过一个酒鬼的逍遥日子,直到有一天,你会被平凡磨掉了锐气,真正成为一个甘心平凡的人!“
“我能够有一个请求吗?“犹豫了一会。绯红尔多终于脸色艰难的开口了,充满毅然的脸上,明显已经做出了最后抉择
“你说!只要我能够做到了,都会尽力去满足“胖子向他摆了一下手。神色凝重的说道“只要你答应,中央军子新组建的第六旗团长的位置就是你的。一来就统领一个旗团,你绯红尔多绝对是第一个!”
“我希望陛下能够将原来偌德南方第四军的诺拉斯调来当我的副手!”绯红尔多脸色古怪的低头说道。
对于当初自己就是遵照偌拉斯的暗示,才最终导致兵败被俘,绯红尔多现在还耿耿于怀,
“偌拉斯?“胖子满脸困惑的说道”这个可能有点困难啊,当初偌德王国归附,仅存的几个军团都已经整编,除了留下一部分精壮之外,其他那些混饭吃的都打发回去了,当初各军团的将领也在整编之列,在我的印象中,将军中并没有一个叫偌拉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