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自己挑选的,但为了扮演一个真正的小孩子,她不得不全身装扮成粉色。
真苦逼。
她明明性格冷酷,衣服风格也应该冷酷的啊。
反正穿在身上一定很难受。
安晚不知道的是,在几天后,自己穿可爱的粉色衣服,在陆嘉言和陆知礼面前炫耀自己的衣服。
还越穿越喜欢。
三套衣服花了十元钱左右。
还是安晚努力跟老板娘讲价才有这么实惠的价格,不然以云萍内向的性格,再怎么讲价,肯定还是要多花两三元钱。
云萍提着两大袋的衣服和鞋子,带着安晚走了三分钟,去另一个地方买油盐酱醋茶等一些生活用品。
于是她手上又多了两个各十斤重的袋子,累得她走路蹒跚,咬紧牙关。
手臂的青筋都爬在皮肤表层下,青青紫紫的。
看得安晚很心疼。
“妈妈,你很累吧!让我拿那袋衣服和鞋子行吗?我可以的。”
这让云萍很感动,眼底闪烁着泪光。
“晚晚,妈妈拿的动,别担心。你还小,提不动这么重的东西,谢谢你心疼妈妈,为妈妈分担,妈妈很开心。你有这份心,妈妈很知足了。”
通过这几天和安晚的相处,云萍越来越喜欢这个孩子了。
一定是老天爷可怜自己,才送给她一个可爱又懂事孝顺的女儿。
“妈妈,你累了,让我帮帮你吧!我很大力的,你瞧。”
安晚打定主意就会付出行动,刚才那话是为了跟云萍说一声而已,并不是为了征求她的同意。
也不会因为她的拒绝,自己就不会再去做这件事。
“晚晚……”云萍看到安晚眼里的认真,还没回过神,左手提的两袋衣服鞋子就被她抢了过去。
十斤重的东西,在安晚手上就像两片羽毛,毫不费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