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度化了风沙门一众门众后,两人行的队伍变成了三人行。
好消息是胡少爷不用再背行李了,坏消息是背行李的小喽啰可能受到的刺激有点大,一路上都在疯疯癫癫的自言自语。
虽然很看不上这种恶人的为人,但他那模样实在是瞧着过于可怜了,胡少爷又天生是个爱说话的性子,忍不住就凑过去搭讪。
然而这位受了刺激的小喽啰显然没有聊天的意思,依旧低着头什么都没听到一样的喃喃自语。
胡少爷很怀疑,等到他们一路走到官府那将人交上去时,这人到底还能不能有个清醒的大脑。
也怨不得江湖上没人提起时恒大师“度化”人的方式与众不同,想想看,被他“度化”了的,要么就是化为黄沙,要么就是疯疯癫癫,这位慈悲为怀的大师真面目,自然也就没人看的清了。
一直到走出沙漠,胡少爷才发现了,为什么时恒大师那慈悲名声能传的这么广。
出了沙漠,外面是一座小城。
胡少爷灰头土脸,小喽啰疯疯癫癫,而在他们前方。
林时恒穿着一身白色外衫,内里玄金色僧袍,手持带着黑玄木独特的温润色法杖,明明是从沙漠里刚刚走出来,脚下一双僧鞋,却丝毫未染尘沙。
再加上他那张如玉面容和怀有慈悲的清澈眼眸,每走一步,胡少爷都仿佛看到他身上散发出的佛光普照。
颜控这个东西,不光现代有,古代也有,而且比起现代来说更加严重一些。
就好像是有侠士行走江湖,见义勇为英雄救美,若是侠士长得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被救下的女子会羞答答的说上一句:救命之恩,以身相许。
而若是侠士不幸长相惨淡,那他很有可能收获一句:侠士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下辈子定为您当牛做马,结草衔环。
这就是颜值差距带来的不同结果。
想当然的,在这座小城里的人看过来时,一个面容如玉,相貌比起天上神君还要俊美的僧人一步步走来,每走一步都仿佛在透露着“我是高僧”信息,他们就算是不知道时恒大师在江湖上的名声,也会一瞬间暴涨好感。
这就是颜值的重要性。
胡少爷曾经单枪匹马闯荡江湖行侠仗义的时候,因为那张帅气俊美的面容,和不错的武功,以及怜香惜玉悲悯众生的良好态度,那真是走到哪里,就受哪里的追捧。
他这人,热衷做好事,若是将他这些年来做的好事著书,那铁铁是能出好几本来的。
这小城之前在沙漠的时候他还没想起来,一看见城上的匾额,胡少爷立刻想了起来,这不是自己当初初出茅庐,形象仗义过的地界吗?
那时他走着走着不知道怎么回事走进了沙漠,再出来就看到了这座小城,本来打算进去修整一段时间,没想到恰好赶上有人贩子拐卖孩子,那人贩子功夫不错,人又鸡贼,衙役抓不到人,还是胡少爷忍着两天没吃饭,埋伏了两天两夜,才把人抓了来。
当时他把孩子们救出去时,城中人感恩戴德,将胡少爷当成了大英雄,若不是他哭笑不得的拦住,他们还打算给他立个长生碑。
故地重游,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啊。
距离那件事发生才过去几年,想来城中这些质朴的百姓们还没有忘记他胡少爷英俊潇洒的面貌吧。
早就习惯了万众瞩目的胡少爷一进城,就收拾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干咳一声,昂首挺胸的走在林时恒身后,力保自己不被这位散发着圣光普照的大师压下去。
总也要让大师知晓,他可不是个拎包的随从,那在江湖上,也是有名望的。
然而一路走来,胡少爷悲哀的发现,城里的人又用着敬仰视线看时恒大师的,也有用好奇视线看背着包惨兮兮小喽啰的,就是没人去看他一眼。
喂!
是我啊!
我是当初救了几十个孩子的那个啊!
你们不说我是大侠,不是说要一辈子记着我吗!
胡少爷心底充满了咆哮体,可惜作为一位人设丰满的大侠,即使他恨不得在自己脸上贴上“我就是你们说要记上我一辈子的人”标签,面上也只能摆出一副若无其事,并没有期待的表情来。
城中百姓的确还如他记忆中那本淳朴,即使对时恒大师这一身看着就十分牛批的装备好奇,也没人敢上来问话,只敢悄摸的去看。
林时恒坦然的被他们看着,手握法杖,依旧一步一步不紧不慢的往前走着。
“大师,我们是不是要找个地方住下来?”
“出门在外,何必执于吃穿住行。”
胡少爷抽动嘴角。
这话说的,这位大师倒是不在乎了,这一路上,热水是他烧的,饭是他做的,晚间休息时,就连铺盖都是他铺的,他胡少爷行走江湖这么久,还真没见过这么讲究的和尚。
然而他不敢吱声,那风沙门的头七可还没到呢。
讲究的林时恒路过了城内最大的客栈,一路上目不斜视的走到了官府。
“这是贫僧已经感化的风沙门门人。”
僧人满脸的平静,眼中隐约透着慈悲之色,“虽他已然被感化,但昔日罪行却不是贫僧念几句经就能烟消云散的,人便交给官府。”
那衙役之前就听说城内来了个高僧,光看外表就能让人心悦诚服,这一下见高僧居然还带来了通缉犯,当即脸上满是敬佩。
“多谢大师。”
他比对了一下那个小喽啰的脸,“真是巧了,这贼人正是我城中人,他杀了一家七口后逃命,称得上是罪大恶极,已然上了通缉令,赏银三十两,大师且等等,待我进去问过大人对上犯人名号,便将赏银拿来。”
一脸圣洁光芒的僧人微微蹙眉,推拒道:“贫僧度化他,并不是为了赏银。”
那衙役看过去的视线顿时更加仰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