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阴雨中,白色的宝马离开了仓库。
林舒有些漫无目的,他心情很激动,终于有所收获了,一切终于可以着手展开了。但心情也同样是沉重的,薛姨是被人害死的。
他也怀疑过,是不是自己太钻牛角尖,不肯接受亲人死亡,非要找一个宣泄口,因为他经历过父母双亡了,这个悲痛也从没发泄过,还留下了阴影,说不定这次又是犯病了呢。
如果薛姨只是意外而死,至少能心情过得去。
“你怎么了?”
“我没事啊。”
“还说没事,平时笑嘻嘻的,从回来到现在,你脸色好差。”
“没什么,饿了吧,请你吃早饭吧。”
唐湾湾指了指路边,“就在这里吃吧。”
郊区路边的早餐店,可以说是路边摊的苍蝇馆了,甚至是平房,唐湾湾说,她以前和师父就是住在郊区的,这里和她曾经的生活环境很像。
早餐店人很多,郊区工厂的工人,都要起早上班,好处是,这里的店价格实惠,量也很大,市区里一个包子快成婴儿款了,这里的包子有手掌那么大。
唯一尴尬的是,唐湾湾仿佛进了男人堆里,完全被围观了,这种工厂区,的确难以见到女人,就算有女人,可能也是开店的老板娘之类的,根本没有二十岁的年轻少女,这位少女还穿着破洞裤和网袜,效果可想而知。
不过她没太在意旁人的眼光。
“你怎么一点不怕。”
“我不觉得他们的眼神有什么不友好。”
“都直勾勾的看你了,你还不在意。”
“他们并没有恶意,只是工作环境所迫,我为什么要怪他们,我以前就是在郊区长大的,这些来打工的大叔,人都很好的。”唐湾湾吃一口包子,因为嘴巴小,腮帮子鼓起来了,林舒似乎意识到她为什么天赋异禀了,这……和别人不一样。
“看来你并没有被大城市迷了眼。”
“是吗?”
“来大城市里,人第一个学会的就是虚荣,然后形成了自己的优越感,哪怕住在合租房里,也会觉得比回老家啃老的同学更优越,这里流行精致,流行小资,流行消费,流行所有与虚荣有关的粉饰,唯独不流行内心的丰富。”
唐湾湾眨了眨眼,“你明明没读过什么书,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
“偶尔看几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