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艾斯就开始自己的第一次尝试。
写小说!
是的,你没有看错,他就是这么做的。
咱们可以来想一下,爱蜜莉雅为什么会被其他人讨厌呢?会被其他人厌恶呢?
归根结底就是银发半精灵的因素,假如,她不是半精灵,不是银发,还会这样吗?
不,并不会!
那么,银发半精灵为什么又会被其他人所讨厌呢?
这还得扯到嫉妒魔女,因为那位也是银发半精灵,而且和爱蜜莉雅长得非常的像。
在这种情况下,爱蜜莉雅会被人讨厌,厌恶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他们所讨厌的并不是爱蜜莉雅,而是银发半精灵,又或者说是嫉妒魔女。
所以,艾斯才会想到写小说的方法。
如果,他们在第一瞬间所想到的并不是嫉妒魔女,是银发女主角,是银发半精灵主角,是半精灵女主角,那么对待爱蜜莉雅的态度会不会有些不同呢?
当大家逐步的接受银发半精灵后,是不是也能接受爱蜜莉雅呢?
至少不会像以往那么排斥她!
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继续宣扬一下爱蜜莉雅的优点。
她是一位非常善良的银发半精灵,她是成为国王的最佳人选……如此的话,说不定可以挽回一下她那糟糕的名声。
实际上,艾斯所想到的办法,未必就是最不错的办法,只不过还是值得尝试一下的。
这也是他会问罗兹瓦尔要那么多钱的原因。
因为艾斯心里很清楚,在最开始的时候,肯定会亏本的,毫无疑问是会亏本的。
换句话来说,就是扑街!
大家不接受这样的设定,那么不就是扑街吗?
对于艾斯而言,银发半精灵的设定不就是一次挑战吗?只不过,挑战的对象就是这个国家的所有人,或者说是这个国家的传说。
如果他所写的小说能取代传说,那么,看到爱蜜莉雅的第一瞬间,所想到的可能就不是嫉妒魔女,还是非常喜欢的女主角。
……
艾斯和乔兹在边境小村庄碰面,两人纷纷说着自己所知道的情报。
“如果可以的话,要不来开一家商会吧。”
此言一出,乔兹这个老实人愣愣的看着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原因很简单,他不会呀!
你叫他战斗,没问题,他拥有着丰富的战斗经验,是一位非常优秀的海贼。
但是你让他来开一家商会,这不是在难为他吗?
他是海贼,不是一位优秀的商人,不会呀!
“在王都租一家店铺,所需要贩卖的物品很简单,就是书……前期就算亏再多也无妨,只要能卖出去就行!”
艾斯如此说道,显然,对于自己胡编乱造的书并没有多少信心。
就如他所言,这也只是一次尝试而已。
没有人能保证,尝试就一定能成功,尝试就一定不会失败。
只是,这个想法值得去尝试一下,而且金币什么的,就算亏一些也无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