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时后。
“今天回来得这么早?”
阿布推着自行车进门,面对父亲的问题,他叹了口气,指着身上已经晒干的泥斑:“送完信回来的路上差点被渣土车撞了,摔进排水渠,幸好车没坏。”
对于信使来说,车没坏就是好事,不然就要靠双腿去送信了。
“去冲个澡,换了衣服扔水池里,还不到饭点呢。”
阿布急匆匆去冲洗干净,赤着上半身回到房间,伸手将电风扇扳过来对着自己吹,坐在小板凳上,目光不自觉地落在书桌边缘的一封信上。
这封信许久都没能送出去,他来来回回在伊亚路找了好几趟,又问了一些老人,很可惜,没有线索。
可能是因为送信时不小心碰撞的缘故,老旧的信封裂开了一道口子,里面似乎还有一封信。
阿布内心纠结再三,凑近几分,辨认信中信上的日期,似乎在三十七年前就写下了,信就是从平磐寄出去的,现在又回到了这里。
作为信使,他知道一份信没有拆开时,里面的信纸具有记录时间的功能,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能作为证明一段时光的有力证据。
可是,什么人会在三十七年前寄出一封信呢?
好奇心越来越旺盛,他强忍住手不去拆开信纸,这点职业操守他还是有的。
“寄信人是艾克特·亨利,寄往平磐伊亚四号,收信人的名字叫絮雨。”
这是一条新线索,因为之前的信封上没有写明收信人的名字,阿布知道絮雨是一个代号,但至少也有了方向。
“絮雨,我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代号……”
阿布将信放回去,老旧信封内除了信中信外,还有差不多大小的小木盒,上了一把锁。
还是去酒吧问一下吧,也许有消息。
阿布探头看向窗外,此时烈日当空,高温烤得树上的叶子都焦卷。
他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至少也要等到下午再去,毕竟这封信已经送了好几年都没有人收,也不差这半天时间。
……
……
“请问,这附近一带有代号叫老四的人么?”
“老四?街头裁缝……”
“约里克先生家我已经去过了,并不是我要找的人。”
“这样啊,小姐,我就不知道哪里还有老四了。”
爱丽丝推门出来,满脸失望,她按照阿光先生写下的线索找了很久,仍然没有消息,三分之一平磐走下来,一无所获。
此时天气炎热,她又累又渴,想要找一处地方休息,正好看见不远处的酒吧,顶着烈日,拖着沉重的步调走过去。
“翱翔的雨燕,这里会有线索么?”
菲林小姐推开酒吧的大门,一股凉意瞬间驱散了周身的炎热,舒服得连耷拉下来的尾巴都微微翘起。
真是太棒了,如果还能有一杯冰饮的话,就更妙了!
“小姐,请坐。”
酒吧的酒保是一名上了岁数的中年人,一头花白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梳理干净,有神的眼睛,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双唇,爱丽丝相信这个男人在年轻时一定是个英俊的男人。
下一秒,他将一杯饮料推到爱丽丝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