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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第四十一章(1 / 2)

突然冒出的线索让大家看到曙光,觉得抓住凶手不过顷刻之间,谁知十一月初五,外头竟又传来消息:

第三起案件出现了!

都昌府和云汇府交界的一个小县城内,土财主秦勇家中突然爆/炸起火,一家六口和十多个下人被炸死、烧死,伤者也有许多。

因爆/炸助长火势,紧邻的一位乡绅家里也被波及:院墙垮塌砸死一人,另有角房门窗被引燃,两名睡梦中的小厮堵在里面出不来,生生被烟呛死了。

一般情况下,在这样敏感的时期,又是照着杀人全家去的,同一人所为的可能性极高,但等真正讨论到是否并案时却出现了分歧。

就连平安县衙内部,也分了两派。

“是否有人想趁机浑水摸鱼?”图磬说,“或是其他寻仇的,只是找不到机会,如今发了大案,正好叫别人背黑锅。”

从作案手段到人数,第三起案件与前两起明显存在许多不同,如果仅凭死者也是有钱人这一点就简单粗暴的并案,似乎缺乏说服力。

刘捕头他们也是这个意思,闻言便道:“属下记得前些年曾发过一次案子。有个盗贼入室劫掠,连犯数案之后被捉,审讯时却对其中三起死活不认。当地官员也觉有异,复又调查,果然捉到另一名歹徒,原来是他故意跟在后头混淆视听。若非那官儿心细,只怕要叫第二名人犯逍遥法外了。”

晏骄反驳道:“确实存在这种可能,模仿犯罪也不是什么稀罕事,但我个人还是更倾向于并案处理。”

模仿犯罪这个专业术语是她第一次说,不过因为十分浅白易懂,大家一听也就明白了,都觉得这个形容很是简洁明了。

“模仿犯罪可能是祸水东引,也可能是变态崇拜和追随,但不管出于何种目的,”见众人都看过来,庞牧也投来鼓励的视线,晏骄继续道:“从犯罪者的角度来考虑,自然是模仿的越像越好,可秦勇一案呢?除了主人家有钱之外,竟无一相似之处。难道犯人会看不出么?若这么简单叫人断定为不同凶手所为,岂非前功尽弃?”

图磬愣了下,不得不承认她的说法似乎更有道理。

庞牧点点头,“还有呢?”

“前两起案子发生之前,外界几乎没掀起什么风浪,没人设防,所以凶手肆无忌惮,”晏骄谨慎分析的同时,又大胆进行犯罪侧写,“他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可以在将被害人一家上下迷晕之后,不慌不忙的挨个割喉。”

“但是现在不同了,两起大案震惊全国,哪怕是偏远的村镇也略有耳闻,不管是官方守卫盘查,还是民间百姓的警惕心,都不可同日而语,他再想故技重施,像以前那样慢慢来,恐怕不太可能。”

“可是放火就简单多了。这几日干冷又有大风,一旦起火很难及时扑灭。或许他只需要一些油或是炸/药,然后找机会溜进去放一把火,再飞快的消失就好了!”

“这说明犯人对外界信息非常关注,为了保证成功可以放弃惯用作案手法,细心谨慎却又足够疯狂。他可能不太起眼,看上去很本分,甚至有些可怜,能在很短时间内取得别人的信任或是同情,并且不会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更重要的一点是,从第一起案子到第二起案子,中间隔了足足四个月;而第二起案子到第三起案子之间,只隔了不到一个月,作案手段也更简单粗暴,丝毫不在意会误伤无辜。这并非是单纯距离缩短可以解释的,更多的还流露出一种紧迫感。很明显,他知道包围圈在不断缩小,开始着急,并渐渐丧失冷静。”

“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他非但没有暂时隐匿,反而选择顶风作案,可见其执拗与疯狂,这种人后期做出再歇斯底里的事都不为过。”

这是晏骄短时间内第二次提到疯狂。

她缓缓吐了口气,说出最后的结论,“他从南向北一路犯案,第二、三起案件虽然都在云汇府境内,但确实在一步步往平安县逼近。我很怀疑,赵光耀就是他的第四个目标。”

庞牧率先点头,眼中露出赞赏和喜悦的光芒,“我已联络云汇知府,向他询问秦勇身份背景一事,想来很快就有消息。”

事实证明,这个快还真是快。

当天下午,云汇知府派来的衙役就五百里加急到了,不仅带了云汇知府亲.biqugetv.com/

晏骄也知他心中不快,想了下,便去精心准备了宵夜。

食物天生就有治愈人心的神奇力量,尤其在这寒冷的冬夜,来点热乎乎的东西真是最美不过。

熏制的腊肉已经可以吃了,她慷慨的取了一大块切成薄片,在砂煲内的米饭上摆了厚厚一层,又点了些泡发切碎的青菜干儿。

经过熏制的腊肉结实紧致,纹理鲜明,刀切下去会发出微不可闻的摩擦声,还能感受到那种特有的弹性。

一个好厨子仅凭手感就能判断食材的好坏,只是简单的切肉动作,晏骄就很肯定自己这批腊肉做的非常成功。

煮饭的空档,她挑了根最肥嫩的排骨剁成麻将大小的块,煮去血水后先炸至微微焦黄,这才正式调味开煮,稍后加入事先泡发的豆角干翻炒后细细的炖。

灶膛内的柴火噼噼啪啪的烧,锅内菜肴咕嘟咕嘟冒泡,香气渐渐充满了这间不大的厨房。

豆角干吸饱汤汁后重新丰盈起来,蔬菜的清香和肉类的醇厚肥美一点点融合,等到最后,豆角软烂入味,排骨也入口即化,只需要用牙齿轻轻一带,自己就乖乖从骨头上脱落了。

大口的肉固然过瘾,可偶尔吃到带脆骨的部分,咯吱咯吱,别有一番滋味。

一饭一菜里都有肉,夜里吃了不免腻味,她又取了几条新鲜胡瓜,大刀拍碎后只用蒜泥和香醋拌匀,酸辣可口,清爽开胃。

这会儿的胡瓜都是洞子货,价格奇高,就这么小小两条,放在外面都能买一只肥鸡了。

打完拳的庞牧心情平静不少,洗过澡后又回到书房内翻看卷宗,听说晏骄过来,还有些惊讶。

“这么晚了,天气又冷,你”他还没说完,就看见对方手上端的大托盘,闻到里头飘出来的浓烈香气。

对上那双带着笑意的眼睛,他便再也说不出旁的话,忙一手稳稳接过沉重的托盘,另一只手直接把人拉进来,转身时还抬腿将门踢上。

“你莫不是个半仙能掐会算,不然怎知我饿了?”他笑道。

姑娘辛辛苦苦做的,他便是再蠢,也知道这份心意要细细领受的。

晏骄莞尔一笑,也觉得意,“你晚饭吃的不多,又去练武,冬日里不饿才怪。”

说完又眨眨眼,“我也饿了。”

两人相视而笑。

庞牧让她进里面隔间坐了,又去倒热茶。

因是晚上,正经吃茶不免走了困,他便取了麦仁茶,滚滚煮了一壶。

这还是他上回见晏骄在元山寺吃的香,特意打发人出去买的。原本想着挑个时候送过去,谁知一忙活起来,竟给忘了,这会儿正好派上用场。

晏骄在他面前打开了那个不断从缝隙中拼命散发香气的砂煲,“那个是我自制的煲仔饭,可惜有些仓促,材料不足,不过滋味儿应该不坏。”

那煲仔饭上一层肥瘦相间的肉片,边缘与沙煲接触的地方还在微微颤抖,不时炸出一个油花,显然刚从火上拿下来不久。

经过烹调之后的肥肉呈现美丽的半透明,隐约可以看见底层的米饭。瘦肉是深沉的红棕色,表面一层油光,引得人垂涎三尺。

“这就是害你前阵子忙的人仰马翻的腊肉?”庞牧一脸稀罕,又凑近了闻了口,“果然与寻常肉不同。”

说完,他又闻了闻,不大确定的说:“似乎有些果香气。”

“正是!”晏骄用勺子直接插到砂煲底部,连着脆脆的锅巴一并挖到碗中,“风干的那些还没好哩,这是果木熏制的一批。”

其实煲仔饭这种东西,最适合一个人抱着砂煲大口大口的吃,不过考虑到夜已深,又有别的菜,他们两个分着吃刚好。

吃饭么,本就该怎么舒服怎么来。

下头是焦黄的锅巴,中间是雪白的米饭,再往上是晶莹的腊肉片和碧莹莹的蔬菜,一层层好看极了。

“好巧的心思,”庞牧赞叹一回,狠狠挖了一大口,又夹排骨吃,只觉满口咸香,鲜美无比,连连点头,“这个也好。”

晏骄咔嚓咔嚓嚼锅巴,心想真香啊,改天应该单独做点锅巴,当零嘴。

啊,说到香脆,蛋卷似乎也不错呢,中间再抹一点甜甜的红豆沙或者绿豆沙,哦,枣泥也好……

她的眼睛无意中扫过外面书案上的卷宗,忽然想起一种近乎荒唐的可能,“假如赵光耀真的是目标之一,自己必然有感应,他会不会索性自己也犯点事儿,去找两个儿子狱中团圆?”

庞牧被她的突发奇想惊的呛到了,忍不住笑起来,斩钉截铁道:“不会。赵光耀极其自负,这种人只信自己不信旁人,不见棺材不落泪,别说他自己进来,只怕这会儿还在想法子往外捞人呢!”

他说的没错,赵光耀确实在想法儿捞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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