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米莎是一个小吃货,早就迫不及待的把肉食塞入口中,津津有味的大嚼大咽。
“咕噜…咕噜……”
阿布鲁也不客气,把一大盘熟牛肉放在面前,两手并用,啃得满嘴是油。
拉姿丽是一只小馋猫,和阿布鲁一起分享他的熟牛肉。
弗尔雷德也伸长狗头,横扫餐桌的边角区域。
弗利萨端起高脚杯,表情呆滞,一直僵硬在场。
弗利萨是很优雅的一个人,心情好时不介意对蝼蚁的彬彬有礼。
平时吃饭也是细嚼慢咽,静静的品尝厨师的细心之作。
而现在,赛亚人的狂野吃相让弗利萨不禁打上粗鲁的代名词。
“可恶,就是这样的家伙打败我的吗?”弗利萨捏紧拳头,心头还是对当初的失败耿耿于怀。
“弗利萨,食物快没了,快上!”阿布鲁抹了一嘴的油,抽出空隙提醒弗利萨道。
弗利萨冷哼一声:“真是不当自己是客。”
他眼神示意了一下贝吉塔王,贝吉塔王心领神会,快速去厨房通知下人准备更多的伙食。
几十分钟后,阿布鲁捂着肚子侧躺在椅子上,阿米莎窝在他的胸口,慵懒的躺着不想动。
拉姿丽也是一样,肚子有些臃肿,趴在阿布鲁的怀里不想动。
阿布鲁半睁着眼睛,向对面正在品酒的弗利萨举了一下拳头。
“多谢款待了!”
弗利萨抿了一口醇香的酒水,笑了笑:“地狱的伙食不错吧?”
阿布鲁点评道:“比阳世的差点,不过食物中有一股火热的味道,想必是地狱的泥土气息吧!”
弗利萨再次抿了一口红酒,优雅道:“这里以前可连一根草都长不了,我聚集了一批下地狱的科学家,弄了好久才让他们试验出改造地狱的方案。”
阿布鲁点点头:“挺不错的,一路飞来,可以明显看到地狱脱离了茹毛饮血时代。”
“那当然!”
提起自己的政绩,弗利萨有些高兴,他甩了甩尾巴道:“以前我攻占星球,然后把它们卖给宇宙商人,现在想想,那种来钱的方式真是低效。”
“哦!”阿布鲁饶有兴趣的看着弗利萨:“你又想到什么赚钱的好方法?”
弗利萨来了兴趣:“这世上所有的钱都是印出来的,所以最赚钱的方式就是印钱。”
“而我在地狱建立了我的弗利萨王国,间接控制了近百亿的生命,我整合这些生产单位,不停的开发地狱,地狱其实并不贫瘠,地下蕴藏的资源很丰富。”
“在源源不断的生产资源,以及百亿奴隶的生产力之下,我可以无限印钱,直到达到饱和的那一天。”
阿布鲁点点头,在阳间,弗利萨的统治很粗暴,又或者直接没有统治,他底下控制的区域一直都是野蛮生长。
在监狱蹲了几年,弗利萨也渐渐洞察了经济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当一个人控制了整个国家,那钱这种东西就显得无足轻重。
和弗利萨聊了十几分钟后,阿布鲁就站起身来,伸了一个懒腰,拍了拍阿米莎的小屁股。
“走了,该回去了!”
阿米莎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打了一声哈欠,继而又像小树袋熊一样挂在阿布鲁的脖子上。
阿米莎终于清醒过来,手指头指着弗利萨:“爸爸!爸爸!你还没答应我的要求呢!”
他的要求,自然是要把弗利萨收做宠物。
阿布鲁眼睛扫过弗利萨,弗利萨心头一紧。
阿布鲁拍了拍阿米莎的背,劝说道:“他可是爸爸的朋友,怎么能当你的宠物?”
“哦!”阿米莎头垂了下来,似乎有些失望,在抬头时,脸上布满了笑容。
“爸爸的朋友,那就是我的叔叔了。”
阿布鲁心中一乐,小孩子是最天真的,烦恼来得快也去得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