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了邦基公司九成的股份,王雷的心情大好。
一千万美金,值了。
格林斯潘看的差点咬掉自己的舌头。
卧槽!
王雷,这可是一千万!你就这么花出去了?
你牛逼呀!
见过花钱的,没见过像你这么花钱的。
就那个邦基公司,充其量也就值十万美金。
你这么乱花钱,你媳妇儿知道吗?
对于王雷这样的花钱方式,格林斯潘完全处于一种懵逼状态。
可能这就是有钱人的世界吧。
格林斯潘自我安慰。
毕竟,在王雷面前,我也只是一个穷人
这件事儿,之列把格林斯潘的世界观给轰了。
在王雷来米国之前,格林斯潘觉得自己是妥妥的成功人士。
年薪二十万美金啊。
这在米国,绝对是超一流的丰厚年薪。
无数妹子哭着喊着要成为他格林斯潘的女人。
当时格林斯潘想着,有钱人的世界,也就是这样了。
但是现在,他才发现,王雷才是真正的有钱人。
花钱从来不皱眉头。
只要能达到目的,花多少钱,根本就不关心。
如果换成是格林斯潘自己的话,就那个邦基公司,最多五十万美金,他就拿下了。
格林斯潘:“王雷,那个叫邦基的公司,根本就不值一千万美金,你怎么花这么多钱?”
王雷咧嘴一笑:“秘密。”
此时的邦基公司,当然不值一千万美金。
王雷之所以要用一千万美金,主要是为了买下吉姆这个人。
邦基公司的所有潜力,都在吉姆身上。
他出一千万美金买下邦基公司的九成股份,这样的话,吉姆的那一成股份,就价值一百万美金。
这在当时,绝对是一笔巨款。
百万富翁啊!
整个米国当时,才多少百万富翁?
正是因为这个超级馅饼,才之列把吉姆那个小瘦子给砸晕了。
毫不犹豫的就签了协议。
在协议上,有这样一句话,吉姆需要在邦基公司,工作三十年。
中途如果离开,需要支付一千亿美金的违约金。
看到这个条款的时候,别说吉姆了,就是格林斯潘,都觉得这就是一个形式。
一千亿美金?
我滴妈……
那得多少钱?
整个飞机场估计都装不下。
王雷耸耸肩,这就是一个数字而已,格式条款,改正一万亿美金也行。
在吉姆看来,傻逼才会离开邦基公司呢。
他可是邦基公司的传人。
除非邦基公司倒闭,否则的话,他是不会离开的。
况且,现在他有邦基公司一成的股份,一百万美金啊!
刚才还是穷光蛋一个呢,现在就成了百万富翁。
像王雷这种大腿,他得死死抱住。
回到住处后,王雷立刻就联系了大卫,让他帮忙在密歇根州的康师傅小镇,建一座米国最先进的种子实验室。
这对大卫来说,根本就不叫事儿。
他立刻联系了专业的机构,设计了一个高大上的实验室。
然后一帮子专家哼哧哼哧就跑过去盖实验室。
行动非常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