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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小杂毛!(2 / 2)

一看羽毛,斗鸡以青、红、紫、皂四色为上,白羽、芦花、柿黄,棕红次之,其他颜色再次之……杂毛鸡则是垫底的货色!

二看头,要求头小而坚实,嘴壳尖利,鼻孔粗大,眼球颜色一般以白、黄、红三色为佳,其中又以白色最佳!

三看腿,斗鸡腿爪是战斗的利器,要求腿足强健、略有弯度、弹跳力强……爪长细利,宜于取胜。

最后一模,在斗鸡的屁股下边有两条骨,用手轻轻的顺势抚摸,两骨之间的细缝越近越小的鸡,气就越长,气长劈打击力就大!

靠着三看一摸的原则,李昭很快挑出了十只鸡雏,其中三只青羽、三只红羽、两只紫羽、两只黑羽……个个活蹦乱跳的,都是一等一的好苗子。

好好培养一下,肯定都是一流的斗鸡,卖个大价钱不成问题,那个时候,自己就能舒舒服服的过上乡下小财主的日子了。

“啾啾——啾啾!”

“嗯?”

正准备付钱呢,突然传来一道清脆的鸣叫声,音量出奇的大,而且鸣叫响起的同时,箩筐里叽叽喳喳的小鸡雏们,竟然一下子集体失声了,仿佛被吓唬住了似的。

这是什么情况?

顺着声音查找,发现小商贩的身边有个小竹筐,里面放着一只鸡雏,竟是只十分难看的小杂毛,之前的鸣叫正是它发出来的。

“请问,这里怎么有只小杂毛啊?”

“唉,别提了,家中最好的一只种鸡,抱窝了二十几个鸡蛋,没想到全都是水子(无法孵化的坏鸡蛋),只有一个孵出了鸡雏,原以为是个稀罕物,不想是只难看的小杂毛,拿出来六七天了,一直没能卖出去。

不仅如此,这家伙还极为不老实,总是和别的鸡雏打架,闹的箩筐里乱糟糟的,无奈之下,只好把它单独放着了,如果实在卖不出去,那就拿回家炖汤喝,好歹是块肉!”

……

“呵呵,如此难看的小杂毛,倒也罕见的很,既然没人要它,那就卖给我好了,带回去养着玩,也是个乐子!”

“一只小杂毛而已,既然公子爷喜欢,小人送给您也就是了。”

杂毛鸡,是斗鸡中的下下品,根本就不值钱的,扔在大街上都未必有人捡,因此上,小商贩很大方的送给了李昭,还搭上了一只小竹筐。

李昭也没客气,付过钱之后,带着十一只鸡雏离开了。

待到了僻静无人处,立刻把小杂毛拿了出来,上下仔细打量的,喜欢的不得了。

“主子,一只小杂毛罢了,有什么稀奇的吗?”

“呵呵,你不懂的,有道是物极必反、否极泰来,天下间的万物万事,极好与极坏往往只有一线之差,机缘凑巧之下,焉知今日的小杂毛,他朝不能飞上枝头变凤凰呢?”

李昭仔细观察过了,小杂毛的样子的确难看,可是头小嘴尖、双目有神、气脉悠长……好好的调教一下,以后未必不能成为一流的斗鸡。

退一步说,就算无法培养成才,养上这样一只丑萌的宠物,也挺有意思的不是吗?

接下来,二人找到一家药材店,买了李昭急需的几种药材,又到附近的市场上,买了一些生活用品,而后找到已经卖完山货的蔡伯,坐着牛车返回潜龙岗……

回到小祠堂之后,李昭亲自动手,用青砖修砌了两个鸡窝,里面铺上干净的稻草,外面围上竹木栅栏,作为小鸡雏们的住所。

按理来说,鸡雏们的个子还小,修一个鸡窝就足够它们住的了。

可是小杂毛太霸道了,总是欺负其他的小鸡雏,闹的鸡窝里乱糟糟的,无奈之下,只好请它住单间了。

……

之后的日子里,李昭终于不用为钱发愁了,感觉到手头紧了,就去斗鸡场中玩几把,凭着精湛的眼力,每次都是满载而归。

十一只小鸡雏也在茁壮成长中,以后肯定都是一等一的斗鸡,能卖出个大价钱来。

当然了,斗鸡只是业余休闲罢了,李昭的主要精力还是放在了练功、读书上面,从而努力提高自己的本领。

李昭清楚的知道,未来的大唐帝国需要的不是一位斗鸡高手,而是一位文武双全、百战百胜,能够平乱救世的统帅!

如此又过了一段时间,有消息传来:李德一家四口回来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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