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真去养猪场,以陆元清朋友的名义取信了胡清欢,把胡清欢和囡囡带出了养猪场?”
“而且不仅安排她们在高档酒店休息,并且还带她们逛街吃饭。”
“照顾的十分殷勤体贴?”
看着面前的陆家族人陆郜云,陆郜阳眼中满是浓浓的狐疑:“林云风到底想要做什么,他疯了嘛,他为什么要多管闲事?”
“这胡清欢和他没有半毛钱关系,他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
“而且照顾的还这么殷勤。”
“他是想体验一下喜当爹的感觉?”陆郜阳很不爽的嘟囔着:“想要一结婚,就儿女双全?”
“有病吧!”
陆郜阳紧锁眉头,这事让他绞尽脑汁,他都想不通。
因为他再怎么思考,都觉得林云风似乎没这个必要。
林云风缺女人?
这话说出来,路边的哈士奇也不信啊!
既然林云风不缺女人,那他为什么要眼巴巴的,过来勾搭这个胡清欢。这胡清欢虽然身材和相貌都不错,但不管怎么说,她都是有夫之妇,都是生过孩子的女人。
这样的女人,稍微有些能力的男人,都不愿意娶。
谁愿意自己辛辛苦苦的赚钱,然后给别人养孩子呢?
这也活的太卑微了!
纵然现在男多女少,但是大部分男人,也是不到万不得已时,不会娶胡清欢这种生过孩子的‘寡妇’!
大部分男人,还是愿意娶没结婚过,或者结婚没生过孩子的。
不愿意娶这种生活孩子的女人!
只有实在是娶不到媳妇的女人,才会娶这样的生过孩子的女人,然后给别人养孩子!
不说什么女人体内的精元抗体,还是先父效应。
一个正常男人的心理。
也决定他不愿意赚钱养别人的孩子!
所以林云风为什么要反处心积虑的,过来勾搭胡清欢这个生过孩子,已经当妈的有夫之妇?
陆郜阳真是奇了怪了。
“他到底是怎么想的,他脑子有病?”
陆郜阳看着面前的心腹陆郜云:“我就搞不明白了,以前在姑苏时,也没发现他是这样有毛病的人!”
“这事。”
看着一脸狐疑的陆郜阳,陆郜云挠了挠头,十分尴尬的看着陆郜阳:“家主,你说是不是因为这个林云风一直有这种特殊爱好。”
“就是一个老曹贼。”
“之前在姑苏时,因为他爸林勤民在,所以比较克制,他只是找有男朋友的女人,或者刚刚结婚,没有生孩子的女人。”
“现在到了金陵,林勤民不在了,他就作了。”
“就打开胡清欢的主意了。”
“你说有没有这个可能?”
陆郜云挠了挠头:“虽然说对正常男人而言,大部分正常男人不会喜欢胡清欢这样的有妇之夫。”
“但是一些爱好特别的男人,应该还是会喜欢。”
“就好比。”
“林云风这种。”
陆郜云苦笑一声:“爱好和正常人很不一样的男人。”
“有这个可能,但是可能性不大。”
陆郜阳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这个事情,很奇怪。”
“林云风这个人一向老谋深算,城府很深。”
“或许有什么特殊的意图也说不定。”
“这家伙。”
“奇怪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