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非带着笑容让到了一边。
苏晓蔷只是看了一眼路明非,然后转身准备离去。
她和路明非的关系,也就仅仅与同学之间的关系。
在她的印象中路明非是那种很衰的同学。
属于三块钱一瓶可乐就能收买的人。
她记得有一次在学校活动会上,别人只是给了他一瓶可乐,和他聊了几句好话,他就跟着人家屁颠屁颠的去干活了。
说讨厌,苏晓蔷也并不讨厌路明非。
说到底路明非只是一个普通人。
还有近百天,高三就毕业了。
到时候苏晓蔷肯定会去清华或者北大,而路明非的成绩,能上一个普通的二本大学就不错了,
两人的一生是不可能有任何交集的。
“那个能稍等一下吗?”
就在苏晓蔷准备离开的时候,路明非突然开口说道。
苏晓蔷有些意外,在她的印象里,路明非应该不属于那种敢于和她搭话的人。
“有什么事吗?”
苏晓蔷转身开口说道。
路明非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以前的他的确不敢和这种大校花搭话,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在直面死亡之后,他的内心有了一点点长大。
犹豫了一下,路明非开口说道。
“我有一个朋友,他非常喜欢一个漂亮的女孩儿,然后那个女孩儿和一个很帅很有钱的男生走得很近。你觉得我这个朋友和他喜欢的女孩能在一起吗?”
无中生友,我有一个朋友,这是最好的借口。
苏晓蔷一下子就想到了陈雯雯。
作为校花,她并不傻,相反,她很聪明。
不管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她都很聪明。
“你那个朋友?长得帅吗?”
路明非摇了摇头。
“不帅,相反还有点儿衰,就是那种……很正常很平常的角色。”
苏晓蔷上下打量着路明非,然后看了看刚刚走远的陈雯雯。
这傻子开窍了。
苏晓蔷是这样想的。
毕竟在这个高三班,谁不知道路明非对她的社长陈雯雯有意思。
大家都不说是因为这种事情说了,很容易对人造成伤害。
主要是对陈雯雯。
“罕见啊!”
苏晓蔷的嘴角带起了一丝笑意。
路明非还在期待着答案。
“那个苏大校花你怎么看?”
人是一个奇怪的生物,在无法选择与犹豫不决的时候,他们总会听取那些陌生人的意见。
路明非就是这样的人。
苏晓蔷想了想,然后开口说道。
“一个普通人,一个有钱又帅的男生,一个漂亮的女生,要我的话肯定觉得你那个朋友没希望了,站在那个漂亮女生的角度来看,他肯定会选那个有钱又帅气的男生。”
路明非的眼神有些暗淡,这个答案和他心中想的答案一模一样。
苏晓蔷笑了笑,然后开口说道。
“越漂亮的女生越现实,一个平凡人和一个富二代,两人从一开始就不在一个维度,在如今这个社会,一切物品都需要钱,就如同我们学校,仕兰高中,没有钱根本上不起”。
路明非微微低下头,幻想是美好的,现实总是残酷的。
苏晓蔷看着心情低沉的路明非,叹了口气,开口安慰的说。
“别伤心,你那个朋友肯定还年轻,路还远着呢?很多商业大佬都是从零开始打拼的。”
此乃谎言。
路明非艰难地笑了笑。
“谢谢你!我明白了。”
青涩的初恋总是苦味的。
无法逃避,只能面对。
“我会转告我那个朋友的,让他好好学习。”
路明非挠了挠头,脸上的笑容依旧带着强颜的欢笑。
苏晓蔷想起了自己班的赵孟华,这两天他似乎和陈雯雯走的有点近了。
“那……再见了,苏大校花”。
路明非挥了挥手,转身准备离开。
看着路明非有些落魄的身影,苏晓蔷突然来了兴趣。
作为高三班的一名校花,她对于其他两个校花是有一丝丝敌意的。
这大概就是同性相斥吧!
“路明非,我的社团刚好缺几个人,你要来我的社团吗?”
苏晓蔷脸上带着微笑,开口邀请道。
路明非是陈雯雯最忠诚的手下,同时也是班级里公认的忠犬,如果能撬过来,那陈雯雯的表情一定很有意思。
这是一个突然的想法,是苏晓蔷作为女人心中的一丝嫉妒想法。
路明非有些意外,他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苏晓蔷会邀请他加入社团。
“邀请我吗!”
苏晓蔷点了点头,她心中此时的想法就是感觉这样做有意思。
稍微犹豫了片刻,路明非开口说道。
“实在抱歉,苏大校花,再过三个月就要高考了,我没有多余的时间去加入其他社团,我要专心学习,准备考试。”
苏晓蔷叹了口气,在内心想到。
“我信你个鬼,你这几天的状态明显就是已经放弃了。”
此时的路明非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一个赞,他还是本能的不想得罪这些大校花。
苏晓蔷作为校花,既然被拒绝了,肯定不会继续邀请,于是开口说道。
“没什么,我理解,毕竟这个时候正式复习考大学的时候,那么加油了路明非同学!祝你考上一个好的大学!。”
苏晓蔷转身离开了。
路明非总感觉这位苏大校花好像生气了。
刚刚犹豫的时候,路明非想了很多。
还有三个月就要高考了,而且他还要学习日之呼吸,根本没时间加入社团。
算起来,他之前已经拒绝了两次陈雯雯的社团活动,再拒绝的话会有些不好看,所以路明非已经打算……直接退出社团。
“哎!”
路明非叹了口气,为什么他这个衰仔的生活会变成这样。
一切都是因为那个叫做日天大帝的qq。
另一边苏晓蔷已经离开了学校,他并没有生气,邀请路明非只是临时起意,现在回想起来路明非拒绝了也好。
……
自从路明非接触了龙侍之后,他就确定了自己与学校里面的人不同,金黄色的瞳孔,时而出现的小恶魔。
一切的指向都在说明,路明非好像生病了。
“算了,赶紧回家吧!今天还有练习日之呼吸的剑之形,不然那个家伙一定会来踢我的,屁屁!”
自从路明非完成了血脉觉醒,他就能够感受到一种特别孤独感,这种感觉就好像一群鸡群里面混进入了一个凤凰。
不管做什么,总感觉周围的人与自己格格不入。
这是混血种的血之哀。
血之哀,是指因龙族血统而优异于人类的混血种,在人群中所体会的感受。
天生的特殊血统使这群非人非龙的混血种徘徊“最强”和“最弱”之间,无可选择地面临或多或少的排斥。
幸好路明非刚刚觉醒,这种血之哀并没有太过强悍。
要知道龙族中很多混血种,因为血之哀变成了精神病。
黄昏来临,没有参加社团活动的路明非回到了家中。
“回来了,赶紧干活。”
婶婶依旧是那么暴躁。
和往常一样,路明非成为了这个家里的跑腿。
“一盘打折的鸡蛋。一些新鲜的蔬菜,还有陆明泽最喜欢的新一期小说。”
路明非的脸上带着微笑点头答应。
接过钱,先去菜市场,在路上路明非一边缓慢地跑步,一边进行呼吸法的训练。
他在思考。
“修炼日之呼吸,剑之型,至少得有一把刀”。
之前战斗的太刀,在龙侍死亡之后就自动消失了,因为那是由能量凝聚的太刀。
跑着跑着,路明非就来到了菜市场。
路明非婶婶家离菜市场至少有两公里的路,平常的他跑这么长早就累得喘气儿,但现在跟个没事人一样。
这就是使用呼吸法的结果,可以充分的锻炼身体。
“呼呼!!”
重重的呼吸了几口气,路明非感觉自己的身体非常的炙热。
呼吸法的本质是加快身体血液的流动,不停的锻造身体,使自己的身体拥有和鬼相互媲美的力量。
鬼灭之刃中的巅峰战力继国缘一,他拥有着非常强大的剑术以及无比恐怖的战斗经验。
他能够瞬间杀死鬼王无惨,并且在一秒钟斩出1500刀。
而且每一刀都能精准的命中指甲盖大小的肉块。
这是一种非常恐怖的剑术。
喧哗的菜市场,路明非在快速的。浏览着自己要买的蔬菜,很快他就买到了所有的东西。
接下来是路鸣泽新一期的小说绘,进入一条繁华的街道,入眼全都是各种好看奇特商品。
路明非熟练的来到一个小报亭,找到最新小说,然后购买。
买完之后路明非快速浏览了一遍。
他可爱的表弟一直不知道,他看的小说是二手的。
看完之后将小说会收好,包装重新包好。
今天的任务完成。
接下来路明非开始寻找他的“刀”!
走过几条街,路明非进入了附近的一间杂货铺。
这里面是卖日常杂货的,还有一些小孩玩具。
找了一段时间。路明非发现了他想要买的东西,一把木刀。
初始剑之型的训练,并不需要锋利的刀刃,只要有刀之型就可以。
当真正的熟练剑之型之后,再使用真正的刀也不迟。
路明非将木刀握在手中,然后挥了挥,发现重量有些轻。
毕竟是普通的杂货店,能够买一个就不错。
木刀的标价29块9。
零花钱够了。
这种木刀是儿童玩具刀,因为太长了,更多人喜欢当做spy的玩具。
这个时代stly还是不常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