仆固贤简单洗了一把脸,跟在元晟后面来到石桌那里。
元晟那是大马金刀的坐下,而仆固贤却是对这张荷施礼:
“婶娘!”
张荷对仆固贤相当喜欢,就跟丈母娘看女婿一样:
“贤儿啊,都是一家人,早就跟你说了,别这么见外,快坐,赶紧吃饭!”
端起碗来,喝了一口小米粥,元晟看了一眼仆固贤:
“咱们家没那么多规矩,家里就这么几个人,不用分餐,在家里不讲究那些繁文缛节,吃饭!”
烽燧堡这里,一直都储存着很多的小米,因为元晟喜欢小米粥。
小米都是上好的小米,都是从现代社会里带过来的,谁让元晟在高昌这边喜欢清淡的早饭呢。
之前的时候,张荷跟彩蝶,早饭还是喝牛奶的,可到了现在,张荷也是跟着喝小米粥,只有彩蝶还在喝牛奶。
仆固贤来到河湾地之后,早上也是一杯牛奶,之后喝小米粥。
用元晟的话来说,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喝牛奶对身体好。
可在这个时代,以仆固贤现在的年龄,很多人都结婚了,每次听到元晟说自己是个孩子的时候,仆固贤别提多腻歪了。
吃完饭,元晟站起身来:
“贤儿,走,咱们去转转!”
“好的叔父!”
仆固贤哪怕浑身没劲,依然老老实实的跟着元晟,在胡杨林里到处转悠。
“贤儿,读书明理,书籍,是咱们了解这个世界的重要工具!”
元晟在前面走着,仆固贤提着横刀跟在后面,手都有些酸痛,可他依然一言不发的坚持着。
习惯性的点了一根烟,元晟美滋滋的吞咽吐雾:
“可有一句话叫做,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咱们读书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了解世界,而不是读死书,最后变成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书呆子!”
听着元晟说的这些话,仆固贤的双眼,也是变得越来越明亮:
“侄儿谨遵叔父教诲!”
“你很聪明,熟读经史,但是却没有去亲身体会生民之疾苦!”
说完,元晟转过身来,认真的看着仆固贤:
“从今往后,河湾地这里,不管是农活还是建房子,你都要去跟着参加,好好体验一下生活,只有这样,你才能知道,百姓们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也能知道,他们最想要的是什么!”
“是!”
仆固贤认真对元晟施礼,从来没有人如此教导过他。
虽然元晟的话有些特立独行,可仆固贤知道,这是自己的机遇:
“叔父,侄儿绝对不会给您丢人的!”
元晟揉了揉仆固贤的头:
“傻小子,这可不是什么丢人不丢人的事情,而是体力活,到时候有你受得!再苦再累,你也要给我咬牙受着!”
仆固贤虽然是个边缘人物,可从小也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哪里知道这些活能把人给累死:
“是!”
看到仆固贤那懵懂的样子,元晟很不厚道的咧嘴笑了笑,再没有多说什么。
最近这几天,元晟的心情好的不得了,那两匹汗血宝马,被他带回现代社会之后,又给带了回来。
汗血宝马啊,元晟以前一直都在心心念念的汗血宝马,就这么出现在了自己面前。
现代社会里,汗血宝马被炒的都快上天了,一匹纯血的汗血宝马动辄就是千万级别的!
禄胜送给元晟的,一匹银白色一匹淡金色,两匹汗血宝马都是四岁的公马。
经过时空穿梭之后,这两匹汗血宝马,如今更加的有灵性,都非常的聪明。
在元晟的计划之中,这两匹汗血宝马,都是上好的种马,到时候带回现代社会去,直接养在马场!
因为在现在,这两匹汗血宝马还真不如之前的那些西域良马。
在西域这片战乱地区,西域良马才是真正的上好战马,汗血宝马也就是个吉祥物而已。
带着仆固贤,在胡杨林里,转悠了一圈之后,元晟就直接把这小子扔给了铁奴。
铁奴自然知道分寸,有他在河湾地这里看着,不会出现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