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元看到了,心疼自己的钱袋子——看来不但要给甘来买,还要请小宝的客。
小宝白了楚元一眼:瞅你那个小气样儿!小爷差你那点儿钱么?小爷是想出去!
这么一路慢慢走着,孩子们一边小口分享他们买到的吃食,一边听小宝“讲课”,颇为惬意。
小宝则拿着手里的小吃,却没有嘴吃,得说话呀。
倒是引得路人侧目。
小宝的穿戴还是那么嚣张——浅海昌蓝圆领袍子,给炎夏带来清凉感,袍摆处却绣着几片散落的荷花瓣,绣工还特别好,好像刚从荷花中踏步而来,沾带了花瓣一样。
腰间依旧叮当着三块玉佩,倒是换了穗子,今儿用的是藕粉色杂着浅金线的穗子,远远看去细细闪闪,好像清晨的阳光映到荷花上的露珠般。
原本这些就够花哨了,小宝的幞头上竟还簪了朵拳头那么大的绢纱荷花骨朵在太阳穴上方。
最令人咋舌的是,花骨朵尖上,一只红蜻蜓茕茕孑立。
那只蜻蜓,尾巴是六颗米粒大的红宝石镶嵌出来的,而翅膀则是极细的金丝缠绕出来的。
随着他走路,那只红蜻蜓的翅膀就一颤一颤的,相当扎眼,惹得不少人频频看向他——的蜻蜓。
脚下倒是素了些,赤足着一双紫漆木屐,常年躲在靴子的脚丫子细白的很,倒是应了那句诗:“一双金齿屐,两足白如霜。”
再加之他个子高于周围的孩子,虽说打扮的应景,却颇有鹤立鸡群之感。
路人侧目的原因是,很多人认出这个嚣张的纨绔是那个到处开办学院的小孩儿。
明明那么有钱,却不肯给身边的孩子们买点吃食,就那么笑眯眯看着孩子们抠抠搜搜算计着铜板,几十人买一块荷花糕,一人掰下指肚那么大点,吃得可怜巴巴。
于是议论声就出现了:
“啧啧,看见没,越有钱越小气!花几个铜板能怎地?又不是买不起!”
“那些孩子都是他那什么学院的吧?你说人家都是交了束脩的,赚人家那么多,赏点吃食就不行?”
“可不是嘛!”
“你看,他自己倒是吃得欢,别的孩子只能眼巴巴看着。”
“没准儿人家就享受这种高人一等呢!”
“没看见嘛,他连自己的吃食都是盘剥那个高个儿的下人的钱。”
“切!真正有钱的谁能干出这种事儿!”
小宝一点儿都不在乎。
他宁可把成锭的银子放在学院里当各项比赛的奖金,也不会在这种事情上花铜板。
他认为,人就不能惯着。
今日他给孩子们买点儿吃的,明儿见了哪个孩子鞋子破了再送双鞋;后儿又看见哪个孩子束脩交的困难再给减免点儿?
升米恩,斗米仇,久而久之,会养成别人随便来打他秋风的心思,把他的好心当做理所当然。
所以,是毛病就不能惯着。
想吃啥就自己买,买不起就不吃。
有本事都花在学院里,去争取那些奖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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