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員警怎會不知,卻也不是見錢眼開之徒,口裡客氣道:「雖然這裡比較偏僻,但還是有人會走,這裡時速上限只有六七十,開得太快還是有危險,是啊,做這個是有點不愉快,但相信先生跟我們一樣,都不希望弄出人命吧……先生路上小心!」說著將開好的罰單,連同證件紙鈔又交還回去。
眼看賄賂不成,難省這六千罰款,駕駛把臉一沉,沒想到這麼倒楣,遇到一個「正直警察」,無奈伸手接過證件罰單。
就在此時,道上「咻」的一下,一道影子閃過,激起陣陣塵土,速度雖快,兩人仍瞧得真切,那並不是車,而是一個人。
一個身穿排汗緊身短羅衫,下著運動兵裝褲的人宛若一陣旋風疾馳而過,只讓道旁一人一警面面相覷。
在這現代社會裡,除非是對運動或旅遊有特殊愛好,有誰出遠門會不搭交通工具而選擇用跑的?
只聽測速儀發出超速的嗶聲長響,駕駛愕然道:「喂!你怎麼不去抓他啊……」
警察雙眼直視,動作僵硬的道:「第一,因為那個是人,不是車,我沒辦法開罰單,第二……」他看著手裡的測速儀喃喃道:「我可能也追不上他……」
只見手中測速儀上顯示:208千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