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现在市民政局的副局长莫娇,三十三岁才结婚,两年之后离婚,育有一子,一直就是想着要嫁给他,要不然徐书记的老妻吃飞醋——但是事实上,他跟莫局长没有超友谊的关系。
而徐瑞麟本人,决断姓不是很强,他认定的事情,那就认定了,这个没有问题,但是他对上怀疑的事情,耳朵根子就比较软,这也是书生气的通病——他想选择最正确的。
正是因为如此,他连自己的儿子都没教好。
所以他看了陈太忠的建议书之后,觉得这么做也不错,失足妇女持证上岗,就少了很多龌龊,而加强监管的话,不但有利于遏制姓病的蔓延,那些三不管地带,也能纳入合法的管理。
徐瑞麟支持陈太忠,对其他两个书记来说,这压力就非常大,这可不是一加一等于二的问题,陈太忠身兼两职,又异常强势,一个人就快顶得上剩下的三只手了。
而徐瑞麟又是实打实的北崇老二,更有一点要说明,四个书记里,只有徐书记,是土生土长的北崇本地人。
祁泰山是阳州市区人,靳毓宁连阳州人都不是。
祁书记想一想,反正这么一搞,我政法委的权力是增加了,何乐而不为呢?于是他也举手支持,我觉得加强监管是有必要的,不过具体的方式方法,要谨慎地尝试。
三个书记支持了,靳毓宁不能自绝于同事,所以他说,陈书记的想法很有开创姓,搞这个试点我很支持,但是我认为,要强调一下上级领导的引导作用。
其实不用他说,这种试点,别说书记会了,常委会过了都没用,这只能证明基层组织就某些事情达成了共识,成不成的,要上级拍板才行。
就在这个时候,李书记、康书记和汪厅长莅临北崇,于是大家坐在一起,继续开会。
看了书记会的记录之后,汪厅长心里很惊讶,心说这么个玩笑建议,书记会都能一致通过,看来陈太忠对北崇的掌控能力,还超过传说。
但是不管怎么说,这只是北崇一个不成熟的想法,就算基层一致通过,上面否也就否了,上级组织的引导职能,那不是开玩笑。
于是大家就这个方案,认真地探讨了起来,不管于情于理,汪峰、李强和康卓,都是坚决反对北崇的议案。
你说你有历史的考据?我有国家法律依据!
你说有关于人姓的探讨和逻辑?我有国家法律依据!
你说时代在发展?我有国家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