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生活之我们的青春正文第104章误会瑞幸咖啡店。
“杨警官,是这样的,我有一个朋友叫周有财,听说被你们抓了去。”张初影说。
“周有财是你朋友?”杨凯问。
“算是吧。”
“他持刀行凶,听说对方已经构成了轻伤害,按照法律规定,他是要坐牢的,再说了,我只负责抓捕,至于量刑这一块不是我说了算的。”
“这个我明白,那么,周有财的态度怎么样?是否配合你们的工作?”
“说实话,他的态度倒是不错,比较坦白,问他什么他就回答什么,毫无隐瞒。”
“他还年轻,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一时冲动,做出了蠢事,他已经和我说了,很后悔,希望能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个我也理解,而且他的情况我也听说了,听说是李元海诓了他一百万块钱,他找李元海要钱,李元海总是以种种理由推辞,他气不过,才动的手,但是,这件事他做得也太过了,不管什么事情或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怎么可以私自行凶呢?”杨凯说。
“你说的有道理,我完全表示赞同。法院那边你可有认识的人?”
“我认识一个法官,名叫王敏,虽然他不一定会轻判,但是,他也不会重判,他是一个比较公正的人。”
“那你可以把周有财的这个案情和他说说吗?”
“这个倒是可以,但是这个案子不一定就会分到他的手上呀。”
“等到对方起诉的时候,你看能不能请他把这个案子要到他的手上。”张初影说。
“那我和他说说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