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生上京赶考时经常都会遇到夜宿荒野的情况,而荒野里常常会出现一个宅院,里面有温柔的大家闺秀,还有仆人之类,就是没有男人。
很多书生都会经不住诱惑,在此沉迷一晚,待到醒来时,天光大亮,原本奢华的宅院消失不见,或者是身处破庙,倒霉一点的直接睡在乱葬岗。
胡不归一直以为那是穷酸书生的臆想。
怎么会有女人不嫌弃乞丐,千娇百媚地缠上来?
荒郊野岭怎么可能有美人儿独居?
现在有了。
一个真正迷人的女人绝不是在她的暴露,而是在于她懂得遮掩。
光光的女人对男人固然是种诱惑,但这种诱惑是有限的,某种角度上来说,它与用衣服把身子重重包裹的女人并无太大区别,都有一种大煞风景之感。
林仙儿懂得暴露,她披着轻柔且薄的纱衣,带着隐约神秘之感,绝不会让男人多看一分,也不会让男人少看一分,轻纱半遮半掩,却能让人瞧见她细嫩如玉的腰身,光洁无瑕的肌肤。
尽管心中还存着警惕与戒备,胡不归也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女人是他从未见过的风情。
他这一生行走江湖,疯疯癫癫,见识过不少美人,却从没见过这么媚,这么懂得勾引人的女人。
带着醉人的香风,林仙儿已经凑过来了,胡不归紧皱着眉头。
“啪!”
胡不归反手一掌掴在林仙儿脸上,林仙儿扑倒在地,捂着脸颊,水汪汪的眼睛里露出一种渴求之色。
胡不归眉头皱得更紧,抬腿一脚,林仙儿趴在地上突然颤抖起来,却不是痛苦的颤抖,而是兴奋的颤抖。
这让胡不归动作一滞,不知道该不该再踹上一脚,因为林仙儿抬起头,用那种渴望的眼神看着他。
“你打,你再打,打死我吧!”林仙儿喘着气道。
“你喜欢挨打?”
胡不归手上竹剑抽在林仙儿背上,林仙儿叫了一声,声音婉转。
胡不归动作再次停顿,转头看一眼上官飞,他觉得这金钱帮邪门到家了。
林仙儿伏在他的脚下,轻颤着,像一只可以随便欺负的小动物。
“伱不怕我?”胡不归道。
林仙儿喘声道:“为什么怕你?虽然你穿的脏破,但却还是男人。”
“他也是男人。”胡不归说。
“被你击倒的时候,便算不得了。”林仙儿道。
上官飞倒在地上,无声怒吼着,眼中迸出怒火。
他看见那个老乞丐扯着林仙儿的头发,将她拖着朝粉红色的小楼走去。
满身血污,浓郁的血腥从乞丐褴褛的衣衫上散发出来,又顺着微风飘过来,上官飞想呕,他努力抬着头,一声轻响,粉红色小楼的门关上了,只有影影绰绰被灯映在纱窗上。
双环散落在地上。
子母龙凤双环威震江湖,名列第二,却是上官金虹的双环,而不是他的。
天渐渐亮了。
晨风清凉,上官飞双眼无神地望着小楼,衣衫早已被露水沾湿了,他慢慢爬起来,捡回了自己的双环塞进怀里,佝偻着身子,一步一步离开了。
他觉得自己忽然好像一只狗,离开了金钱帮,来到了小楼这里,现在小楼这里又被一个乞丐抽打。
小楼外再无人的踪影。
失魂落魄的少年回到了保定府,上官金虹面无表情,那双眸子冷冷盯着他。
“为什么回来?”上官金虹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