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
冯冲一马当先,手持丈八大刀,与一名名的斯拉夫骑士交手。这些斯拉夫骑士没有客气,看出冯冲厉害,手持双手大剑,互相配合着,合力进攻冯冲。
斯拉夫骑士很难杀。
冯冲就像是在水中活动,哪怕竭尽全力,也是不得寸进。
但他仍然以一己之力,砸死了十几个斯拉夫骑士。他的大刀成了钝器,棍棒。
冯冲猜测在这些斯拉夫骑士的全身甲的内部,可能还有一些别的东西。
冯冲一边砍杀,一边也注意战局。看着自己麾下的战兵,犹如昙花一般绽放,消逝,不由痛彻心扉。大怒道:“这是我们与蒙元的战争,关你们鸟事。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大多数斯拉夫人都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听懂的只是发出了一声冷笑,没有回答。
这是国家与国家的博弈。
这家伙太天真了。
国家之间,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恒的敌人。
斯拉夫人在东边与蒙元为敌,向南又垂涎华夏膏腴。他们本以为可以统统要。但是打了这么多年,他们既没有奈何蒙元人,也难以攻克长城。
他们意识到哪怕自己体量庞大,武力充沛,也不能同时与蒙元、楚国为敌。先拉拢一方,消灭一方后,再与剩下的一方决一死战。
才是上策。
先与蒙元人联手,然后一起攻入长城,肢解楚国,把斯拉夫人迁徙到黄河、中原居住,然后消灭蒙元人。
这是最优解的策略。
他们这一次参战,并不是一拍脑门决定的。
所谓的骑士,既是战斗力量,也有一定的政治、军事素养。他们脑海中对于国家的战略,一闪而逝,然后纷纷摒弃杂念,前仆后继的冲杀向了冯冲。
打算把冯冲干死。
长久以来,与蒙元人的厮杀。让他们明白东方人的军制,以及一员大将的重要性。
也就是擒贼先擒王。
宰了冯冲,那他们眼前的敌军,就会变得温顺许多。
虽说双拳难敌四手,但是冯冲足够强悍。在无数的斯拉夫骑士的围攻下,仍然挥舞着手中的丈八大刀,强悍的仿佛是独自与群狼争斗的狮王,威风凛凛。
斯拉夫骑兵军阵中,有部分人没有动。
他们之中有统帅、骑士、侍从、参谋。也就是这支二万人远征军的大脑。
他们目视前方的战况,目光十分的凝重。
原来如此。
在斯拉夫人的征服史中,所遇到的强敌多不可数。蒙元绝对是最强悍的民族之一。
但就算是这样强悍的蒙元人,遇到汉军,却也是屡次吃瘪。这一次黄龙决战,更是到了蒙元人呼叫外援的地步。
汉军的强大,可想而知。
但是当他们亲手与汉军交战之后,才深刻的明白了汉军的强大,超乎想象。
虽然他们好战,对领土有病态的执着。从诞生之初到现在,都保持着的军事传统。
但是与汉军相比,似乎少了一点东西。
“可怕的军队。”一名拥有一头火红的头发,英俊的面容,高大身材的贵族,感慨了一声。
然后,他们经过商讨,决定分兵。
这支汉人骑兵的意图,是拦住他们进入战场。反之,他们的意图是进入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