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给了我二十年的阳寿!”
我咬着牙,瞪着干尺说道:“还给她!”
“你说什么?”干尺好似没明白我的意思。
我大声喊道:“我说,把这二十年的阳寿还给白洛歆!我他妈的不想要!”
干尺‘嗬嗬’的笑了起来。
她的笑声很奇怪,像是漏了气的皮球,像是刹车失灵的摩托车,乌突突的尖锐极了。
“赵瑞,你以为过阴是那么容易的?你以为借命是那么简单的?你以为我钉在你身体里的魂钉像是订书针,不需要的时候随时能够拔下来的吗?
天真!幼稚!
赵瑞,你已经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回不了头了。
你仔细想想,就算我今天把寿命还给白洛歆,那又怎么样?她现在在王立清的手里,危在旦夕,可能明天就死了,有什么意义呢?”
你倒不如好好地活下去,带着白洛歆的那一份……”
“他们去了哪里?”我直勾勾的看着干尺,字句从牙缝里挤了出来。
这一刻,我看不见自己的表情,我只看到,当我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干尺终于收起了玩世不恭的笑容,变得严肃起来。
她说:“赵瑞,你得强大起来,比以前更强大,才有可能把白洛歆他们救出来,否则,就算你找到王立清,也不过是第二次送死。
而且,你得快一点儿……”
干尺说到这里的时候,眯了眯眼睛,低声说道:“王立清除了扒了白洛歆的衣服,还扒了张庚和耿承平的。
你想想,什么情况下,才会不分性别,统一对待?什么情况下,才会需要将毛发拔光?”
干尺的话就像一柄大锤子,把我砸的头昏眼花。
我的嘴唇哆嗦了两下。
我想起了过年的时候,杀年猪的场景。
不分公猪还是母猪,不管年龄大小,一刀毙命,血液放光,烫毛扒皮。
干尺的嘴巴一张一合,语气轻飘飘的,说出来的话却上千斤重:“你听说过两脚羊吗?”
我打了个哆嗦,我还真听说过。
小时候村子里就流传着这样的传说。
据说几百年前,天灾人祸,粮食歉收,大家没有饭吃,为了活下去,吃草根,吃树皮,甚至吃土。
可这些东西填不饱肚子,还让很多人患上了疾病。
雪上加霜的境地,让绝望和罪恶开始滋生。
村里流行起了易子而食。
虎毒不食子,自己的孩子下不去嘴,就和邻居家将小孩子换过来,吃对方的孩子。
好像这样,事情就没有那么残忍了。
村民管这些被吃了孩子,叫做羊,两脚羊。
曾经的他们也有名字,可能是狗蛋儿,可能是二花儿,还可能是福宝儿,现在这些活生生的名字都变成了村民嘴里的‘两脚羊’。
后来,日子变得好起来了,吃过两脚羊的那批人蛰伏起来,不再提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