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英睡前都会把衣服整理整理,叠起来放好。
据她说针织的衣服不能挂,会变形,肩膀还会鼓包,穿出来可丑了。
李小烽倒是无所谓,他回家以后只需要把衣服裤子袜子之类的脱下来丢一边儿就行,英子会该洗洗,该叠叠,该挂挂,都给他收拾好。
以前习以为常,觉得没什么,直到他自己一个人生活后,才知道有林秀英在身边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叠衣服的时候,林秀英突然摸到兜里鼓鼓囊囊的。
诧异的伸进去一掏,竟然掏出三块钱来。
“你咋把钱放我兜里了?”
林秀英把钱递给李小烽。
“就是给你的。”
“家里的饭油水不多,你想吃啥用啥,就去供销社买,花完了就跟我要。”
李小烽笑眯眯的道。
虽然他现在兜里一干二净的,但凭自己这身本事,供媳妇儿花销那还是轻轻松松的。
“我没啥想买的。”
“你天天在外面跑,干的那都是大事,兜里没钱哪儿行。”
林秀英却摇摇头,又把三块钱放进李小烽兜里。
“家里饭挺好的啊,我吃家里的饭就能吃饱,这个月胖了好几斤呢。”
“你带回来的野猪肉,赶明儿我和妈拿到山泉里冲干净血,再拿回来用盐腌了,每天做饭切点儿,够咱全家人吃三四个月荤腥呢!怎么会没有油水。”
李小烽闻言,心里真是又酸又涩又暖洋洋的。
这年头能吃胖人那真是见了鬼了。
媳妇儿这分明是不舍得花钱啊。
就这区区三块钱,也是想着让他花。
这种媳妇儿......真是打着灯笼都难找!
后世那种环境就不提了。
即便是在这个年代,像英子这样的女人,那也绝对是凤毛麟角!
“真是个好媳妇儿!”
“我这个做丈夫的得好好疼疼你!”
李小烽怪笑着一个饿虎扑食,把正在脱衣服的林秀英背面朝上压在了身下。
“啊~”
一声惊叫,把在院子里东闻闻西闻闻的追风吓的腾的就跳了起来,警惕的东张西望。
……
第二天一早,天才蒙蒙亮,李小烽就已经穿好了衣服,搓搓手,悄悄拉开了帘子。
追风正威风凛凛的在院子里走来走去,悠闲的踱着步。
李小烽满意的点了点头。
曹家镇集市上的那个男人没有骗他,这只狗确实不一般。
不仅仅是聪明,就连适应能力都这么强。
昨天晚上在睡前,他特意去解开了狗绳,放这只狗在院子里自由活动。
若是寻常的狗,初到陌生环境,要么躲起来,要么就使劲儿的嚎。
但这只狗却不一样,不嚎不叫,而是在一晚上的时间里,完成了对周围环境的熟悉和确认。
现在这番动作,已然是在巡视领地了。
重新把帘子拉好,李小烽把手伸进英子的被窝里捞摸了两把,直到英子羞恼的醒过来,在他的胳膊上轻轻拧了几下,他才美滋滋的去洗脸,生火做饭。
不是自己吃,他要做的,是狗饭。
这个年代农村基本上是没有人会喂狗的。